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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乙胺吡嗪利福异烟片Ⅱ的注意事项介绍

2023.8.21

  本品用药注意事项和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和吡嗪酰胺各药品使用中的注意事项相同。

  建议患者应不间断治疗。

  损害肝功能,营养不良,酗酒

  利福平,异烟肼,乙胺丁醇,吡嗪酰胺主要在肝脏代谢,故在服用过程中通常会发生转氨酶升高,高于正常范围的上限(ULN)。在刚开始治疗的前几周可能会出现肝功能紊乱,但无需中断治疗,在治疗的第三个月会自然恢复到正常范围。

  使用利福平时,虽然常出现轻度转氨酶升高,但黄疸或肝炎却极少见。在同时服用异烟肼和利福平的患者中,碱性磷酸酶升高主要是利福平引起,而转氨酶升高则可能由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分别引起的,或者是三者联合作用而引起的。

  肝功能损害的患者在治疗时应当慎用,并严格进行药物监护。在这些患者中应当进行仔细的肝功能监测,尤其是出现血清谷丙转氨酶(SGPT/ALAT)和血清谷草转氨酶(SGOT/ASAT)时,治疗前和治疗中每一周或每两周进行肝功能监测。如果出现肝细胞损害的症状应立即停药。

  胆红素和/或转氨酶中度升高不必停止治疗;但在对肝功能反复测试之后,应当对胆红素和/或转氨酶的变化趋势并与患者的临床身体状况联系起来做出判断。

  当患者出现黄疸或转氨酶超过其正常范围上限(ULN)的3倍时,建议停止使用异烟肼。为了便于这种临床情况的治疗,应更换复合型药物的本品,而使用单一成份的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或乙胺丁醇。

  如果肝功能未能恢复正常或转氨酶超过正常范围上限的5倍,应当停用利福平、吡嗪酰胺和乙胺丁醇。为了有利于治疗,应将固定剂量复合制剂的本品更换为单一成份药物制剂。

  在使用异烟肼时,对有慢性肝疾病的患者应进行严密的监测。异烟肼可以导致严重的、甚至是致命的肝炎,这一情况可能在使用其治疗后的数月内发生。虽然由于使用异烟肼所导致的肝细胞毒性反应在20岁左右的患者中罕见,但其发生频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增加,在50岁以上的患者中发生几率达到3%。严密的肝功能监测会使肝细胞毒性反应的发病率降低。应该监测患者和肝炎发生有关的前兆症状,如:疲劳、虚弱、不适、厌食、恶心、呕吐。一旦这些症状出现,或发现肝损害,应立即停止药物治疗。若继续应用本品治疗则可能加重肝损害程度。

  慢性肝疾病患者同慢性酒精中毒和营养不良的患者一样,在使用本品治疗结核时应尽可能的减少本品对肝脏的损害。如果抗结核治疗是必需的,那么利福平、异烟肼、吡嗪酰胺、乙胺丁醇的剂量应该调整,而本品不适用于此类患者。

  由于服用高剂量的异烟肼能使营养不良或老年患者维生素B6生成不足,故补充维生素B6可能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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