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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开启

2018.1.26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排查酒类产品生产、销售以及餐饮服务环节风险隐患,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近日,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整治时间为2018年1月至3月。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以酒类产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销售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制假售假黑窝点为重点对象;以白酒、黄酒、葡萄酒、果酒以及其他酒(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其他发酵酒),特别是散装销售的白酒和小作坊生产的白酒、其他蒸馏酒等酒类产品为重点进行整治。重点整治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生产,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添加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营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特别是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酒类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标签标示涉嫌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排查整治的过程中,执法人员认真查找和消除可能存在的隐患,督促相关经营者及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依法从正规渠道购进酒类产品,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追溯信息记录,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问题时,做到“产品可召回、原因可查清、责任可追究”。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白酒生产企业12家次、酒类经营者384家次、餐饮服务提供者234家次,对于部分单位存在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督促其整改到位。

  目前,市食药监局正结合春节期间酒类市场供需旺盛特点,以及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部署,集中力量对酒类产品生产经营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进行检查,同时注重酒类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帮助消费者识别假冒伪劣,选购放心酒类产品。此外,鼓励和引导社会舆论监督、投诉举报,促进行业自律规范,督促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同时加大抽检监测力度,严厉打击制假售假、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以及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未按许可范围生产酒类产品的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将及时组织力量,立案调查,依法处置,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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