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海洋所增加海洋工程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
6月15日,国家环保部发布《关于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2012年第三批)》公告(公告2012年第34号),中科院南海海洋研究所获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评价范围扩项批准,增加乙级海洋工程类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范围。
目前,南海海洋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批准的评价范围为,报告书类别:甲级—交通运输;社会区域;乙级—轻工纺织化纤、农林水利、海洋工程。报告表类别: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随着国家环保法的深入推进和实施,国家环保部及相关省、市环保部门对环评工作的管理要求在不断提高。南海海洋所自1986年获得环评甲级证书至今,一直自觉遵守国家、地方的各项法规和制度,20多年来主持完成近千项各级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信誉度较高,服务质量优良,为国家环境保护和地方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南海海洋所现有环境影响评价专职人员31人,取得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人员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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