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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典》2020年版四部通则增修订内容(第二十批)公示

2019.8.13

各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药典》2020年版编制工作进度安排,四部通则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已于2018年2月起分批次在我委网站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的反馈意见和建议,我委组织召开相关专业委员会进行研讨,并整理形成了第二、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批)。第二次公示修改的内容以浅橘色底纹标记,第三次公示修改的内容以浅灰色底纹标记(详见附件1)。为进一步完善药典通则内容,现在我委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一个月。

   请相关单位认真研核,将相关意见、修改建议及具体说明反馈我委(见附件2)。来函需注明收文单位“国家药典委员会”,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标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同时发送来函word版到联系邮箱,邮件标题请注明“通则反馈+单位”。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法华南里11号楼 国家药典委员会 办公室(收文) 邮编:100061

  传 真:010-67152769

  E-mail: shangyue@chp.org.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制 剂:尚悦(电话:010-67079578)

  附件:1. 第二、第三次征求意见稿(第二十批)

  0121贴剂-第三公示稿.pdf

  0122贴膏剂-第三公示稿.pdf

  0184胶剂-第二公示稿.pdf

  0185酒剂-第二公示稿.pdf

  0187 露剂-第二公示稿.pdf

  9013 缓释、控释和迟释制剂指导原则--第三公示稿.pdf

  2.《中国药典》2020年版通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doc

   国家药典委员会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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