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结束现场评审到本次监督评审,辽宁省检察院技术处进行了2次内审和管理评审,对管理体系文件进行了1次修订。针对内审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各专业按照程序文件《不符合鉴定/检验工作的控制管理程序》的具体要求,对全部不符合项及相关问题进行了逐一分析,认真落实整改,确保纠正措施的有效实施。

  通过此次国家实验室认可后的监督评审,全面提高了辽宁省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的管理水平,提高了技术鉴定能力,为辽宁省检察业务的健康发展打下了坚实的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