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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剑鱼排被通报 看我国与欧盟水产品中重金属限量差异

2017.8.25

  据欧盟食品饲料类快速预警系统(RASFF)消息,8月16日荷兰通过RASFF通报越南出口剑鱼排汞含量超标。问题鱼排已被销往欧盟地区四个国家。

   对于此次水产品重金属含量超标事件,我国水产品出口企业应引起重视。欧盟与我国水产品中的重金属限量规定存在差异,欧盟部分限量较为严格。

   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对铅、镉、汞、砷等重金属在水产品中的最高限量值进行了规定。

   2006年欧盟颁布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制定食品中部分污染物的最高限量(废止了委员会条例(EC)No 466/2001)详细规定了水产品中铅、镉、汞的限量。2008年欧盟委员会条例(EC) No 629/2008对委员会条例(EC) No 1881/2006进行了修订,调整了铅、镉、汞在水产品中的含量。

   我国与欧盟水产品中的重金属限量对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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