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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重金属监测仪器采购大单揭晓

2011.10.27

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2010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采购包1、3、4、5中标公告

(采购编号:GPCGD111115HG232F)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的委托,于2011年09月26日就2010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GD111115HG232F)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子包1、3、4、5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采购内容:

  包组一:底泥采样器等设备

  包组三:ICP-MS(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仪)等设备

  包组四:石墨炉/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设备

  包组五:地表水重金属自动监测仪

  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2、预算金额:包组一:人民币 226 万元;包组三:人民币 340 万元;包组四:人民币 130 万元;包组五:人民币 160 万元。

  3、交货期:包组三设备在合同签订后120日内交付,包组五设备在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付,其他设备在合同签订后90日内交付,除特别说明的包组及设备外,仪器的安装调试工期为一周,相关的人员培训不少于一周,培训时间由采购人根据运行需要灵活安排。

  4、交货地点:见后面的“交付使用时间及地点”部分。

  5、重要设备:指单价(投标价格)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设备。

  二、采购公告日期:2011年09月26日

  三、采购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 ( ))www.gpcgd.com)

  四、评审信息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彦文、王浴波、任三香、孙恢礼(评审委员会负责人)、江楠、叶万生、郭庆荣。

  评审日期:2011年10月19日

  评审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3室

  五、评审意见等有关资料(略)

  六、定标日期:

  2010年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重金属监测能力建设采购项目[采购编号:GPCGD111115HG232F]于2011年10月27日定标。

  七、中标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

  包组号:一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市镭铭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6号之一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叁万捌仟元(¥2,238,000.00元)

  包组号:三

  中标供应商名称:广州鑫嘉益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迎宾路730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叁拾玖万柒仟捌佰元(¥3,397,800.00元)

  包组号:四

  中标供应商名称::深圳市锐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南东路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玖万壹仟陆佰元(¥1,291,600.00元)

  包组号:五

  中标供应商名称: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金鑫大厦7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伍拾捌万伍仟元(¥1,585,000.00元)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人:邱小姐

  电话:020-28368576

  传真:020-28368583

  联系地址:广州市内

  邮编:510000

  2、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址:www.gpcgd.com)

  集中采购机构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楼807

  集中采购机构传真:020-62791690

  E-mail: gpcgd_kpb@yahoo.cn

  九、退保证金查询。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退保证金手续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天内或在发布结果公告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以先到的时间为准)办理。

  投标人可在上述办理时间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后查询本单位账户投标保证金是否已到账,否则可致电我中心财务部查询。

  联系人:谢先生(财务部)

  电话:020-62791893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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