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处理原则
(1)彻底清除毒物,阻止毒物继续吸收。脱离现场,脱去被污染衣物,用肥皂水彻底清洗被污染皮肤。眼污染者迅速用生理盐水或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口服中毒者用清水或2%-5%碳酸氢钠溶液彻底洗胃。洗胃后用硫酸镁,甘露醇等导泻。
(2)特效解毒剂:
单纯氨基甲酸酯类中毒不能使用肟类复能剂。因肟类复能剂与大部分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结合后的产物会增加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毒性。
轻度中毒可用阿托品0.3-0.9mg口服或0.5-1.0mg肌肉注射。重度中毒应静脉注射阿托品,并尽快阿托品化。
也可以使用长托宁,首剂推荐剂量:轻度中毒,0.6-0.9mg口服或0.5-1.5mg肌肉注射。重度中毒3.5-6.0mg肌肉注射。此后每隔0.5-12小时应用首剂剂量的1/2-1/4,直到中毒症状消失。
(3)重度中毒对症与支持疗法:
重度中毒患者要保持呼吸道顺畅,监护心肺功能,纠正水电解质以及酸碱平衡。预防呼吸衰竭。对脑水肿患者限制进水量。对抽搐着可以给予地西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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