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转基因食品的标识,欧盟和澳新都要求强制标识,美国分强制和豁免自愿标识两类,加拿大为自愿标识。

  1.欧盟

  1.1 欧盟转基因食品监管

  欧盟对转基因食品实施上市审批制度。转基因食品想要上市销售,必须向其所在成员国的主管当局(一般为主管农业的部门)提交申请,主管当局接收后上报欧洲食品安全局,欧洲食品安全局再通知其他成员国及其委员会并进行评估审批。申请材料按(EC)No 1829/2003中Article 5的要求准备,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食物的名称及其规格等十余项内容。

  目前,欧盟批准的转基因生物包括转基因大豆、玉米、棉花、甜菜、油菜等。获得批准的转基因生物有效期为10年,都有对应的转基因唯一标示符号。具体例如:转基因大豆(FG72×A5547-127)及其产品、转基因棉花281-24-236×3006-210-23×MON 88913 (DAS-24236-5×DAS-21?23-5×MON-88913-8)及其产品、转基因甜菜H7-1 (KM-???H71-4)及其产品、转基因玉米1507×NK603 (DAS-?15?7-1×MON-??6?3-6)及其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