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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考察村庄环境整治

2012.7.03

  在江苏省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关键时刻,江苏省委书记罗志军近日专程到南京市考察村庄环境整治工作。他强调,要以更大的力度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着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在实地考察中,罗志军走村串户,向村干部们详细了解开展村庄环境整治的有关情况,认真听取了周围群众对农村生态环境建设的意见。听到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得到群众的普遍认可,罗志军十分高兴。他说,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关系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凝聚民心、拉近干群之间的距离和感情大有好处,我们一定要坚持不懈地做下去,并努力做得更好。

  随后,罗志军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开展村庄环境整治工作情况的汇报。罗志军指出,按照既定目标,今年要完成苏南50%、苏中苏北20%、合计5.83万个村庄的环境整治任务。目前全省已有5.1万个村庄启动实施环境整治,建成了一批布局合理、道路通畅、设施配套、环境宜居、特色鲜明的三星级“康居乡村”,让人们看到了全面小康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模样,产生了良好的典型示范效应。

  罗志军指出,村庄环境整治既是民生幸福工程的重要内容,也是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的一个突破口。我们要进一步凝聚抓好村庄环境整治的共识,坚定不移地推进下去,在确保完成任务进度的同时,着力提高整治工作的水平。

  罗志军对下一步村庄环境整治提出3点要求:一要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群众普遍得益受惠。要把老百姓是否满意、能否从中得实惠作为村庄环境整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唯一标准。要坚持因村制宜,注重保护乡村特色风貌和历史文化遗存,不盲目大拆大建,不搞一刀切、不搞花架子、不做表面文章。要注意尊重民意,让老百姓在村庄环境整治中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整治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二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工作创新。把村庄环境整治作为统筹城乡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重要举措,紧扣时序进度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加大推进力度,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水平。要强化政策创新和工作创新,多渠道筹措资金,在改善村庄环境的同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更好地发挥村庄生态环境整治的综合效益。

  三要注重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在推进村庄环境整治的同时,建立村庄环境维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大力倡导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的自觉性,不断巩固村庄环境整治成果,形成持续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长效机制。

  短评

提高满意度

岳跃国

  罗志军走进农村,部署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明确提出要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何谓幸福感?什么是满意度?定义也许不好下,但标准很明显。提高幸福感,就不能让农民因环境不好而闹心、烦心、揪心;提高满意度,就要让农民因环境改善而顺心、舒心、放心。

  这一提法,看似简练,实则内涵丰富、寓意深刻。

  提高农民幸福感和满意度,要脚踏实地。搞花架子农民不拥护,搞一刀切农民不配合,做表面文章农民不接受,农民要的是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俯得下身,稳得住心,在建设治污设施、实施河塘清淤、拆除乱搭乱建等细节上下功夫。

  提高农民幸福感和满意度,要尊重民意。确定工作重点,要善于察民情;调整工作方式,要勤于解民意;评估工作效果,要敢于听民声。

  提高农民幸福感和满意度,要注重创新。从体制机制到管理方式,从政策措施到具体落实,都要敢于去探索。布局合理了,道路通畅了,设施完善了,环境宜居了,幸福感就更强了,满意度也就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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