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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鲜添甲醛 臭豆腐成“毒”豆腐

2015.6.24

  为了保持臭豆腐不腐烂,竟然向臭豆腐中加入甲醛溶液。近日,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王磊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

  今年5月初,裕安区检察院干警在浏览当地报纸时,看到了一则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一个臭豆腐作坊的报道。经过讨论后,该院认为,此案可能涉嫌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检察干警立即与办理此案的该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系,了解相关处置情况,得知案件已经移送,并且公安机关已经立案侦查并将臭豆腐作坊主王磊抓获。

  6月5日,公安机关就此案提请该院审查逮捕。经查,今年31岁的王磊于2014年4月来到六安市经营“湖南臭豆腐”,由于每天都要制作上千块臭豆腐,当天没能售完的臭豆腐如何保鲜是个大问题。当得知在臭豆腐中滴入甲醛可以使臭豆腐不腐烂,王磊便从化工站先后采购了10瓶甲醛溶液用于豆腐防腐保鲜。“掌握”了这一方法后,王磊开始大量生产并储存臭豆腐,除自己零售外,还批发给六安、合肥等地的其他小吃经营者。经过检验,现场查获的臭豆腐及卤水中均含有甲醛。

  检察机关认为,甲醛是用途广泛的化工产品,对皮肤黏膜有刺激作用,且具有强致癌性,国家明令禁止用于食品生产。王磊的行为已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遂对其作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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