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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重审:107家整改 426家未通过审核

2011.4.02

  4月2日上午,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质检总局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元平发布了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工作、我国口岸核与辐射物质监测、质检总局督促锦湖轮胎公司召回问题产品三个方面的情况,以下为发布内容:

  乳制品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工作情况:643家企业通过生产许可重审,107家企业停产整改,426家企业未通过审核

  到3月底,全国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工作已全部结束。根据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上报的数据,截止3月31日,全国1176家乳制品企业中(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145家),有643家企业通过了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其中,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114家),107家企业停产整改,426家企业未通过审核。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正在依法注销未通过审核企业的乳制品生产许可证,未通过审核和停产整改的企业一律停止生产乳制品。

  这次全国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生产许可重新审核工作,是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的乳制品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去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由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三部委牵头进行乳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查清理及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核工作。此项工作分两步进行,一是由地方发展改革和工信部门进行乳品行业项目(企业)审查清理,企业要符合行业准入条件;二是通过发展改革和工信部门审查清理的企业,由各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企业生产乳制品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和《企业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许可条件审查细则(2010版)》,进行重新审核。通过重新审核的企业,方可继续生产销售乳制品及婴幼儿配方乳粉。

  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切实加强重新审核后续监管工作。一是对通过重新审核的企业要加强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乳制品质量安全;二是督促停产整改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没有达到要求的,要依法注销乳制品生产许可证;三是加大对未通过审核企业和停产整改企业的执法监督力度,对无证生产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已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了通过乳制品生产许可重新审核的企业名单,并已链接到质检总局网站,大家可以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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