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建立资源环境监测预警机制

2017.9.21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提出,我国要建立手段完备、数据共享、实时高效、管控有力、多方协同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为构建高效协调可持续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奠定坚实基础。

  《意见》提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分为超载、临界超载、不超载三个等级,根据资源环境耗损加剧与趋缓程度,进一步将超载等级分为红色和橙色两个预警等级、临界超载等级分为黄色和蓝色两个预警等级、不超载等级确定为绿色无警等级,预警等级从高到低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绿色。《意见》对水资源管控、土地资源管控、环境管控、海域管控分别制定了具体措施。

  《意见》还提出了建设监测预警数据库和信息技术平台、建立一体化监测预警评价机制、建立监测预警评价结论统筹应用机制、建立政府与社会协同监督机制等一系列管理机制。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