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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生态补偿机制 守护“中华水塔”

2013.3.13

  老家在金沙江边的尼玛泽仁委员,时刻牵挂着家乡的发展和变化。“虽然国家在1998年停止天然林砍伐,实施了系列生态保护工程,但随着各类开发行为的增多,高原生态环境状况仍不容乐观。”

  尼玛泽仁关注的川西藏区生态问题,关系着国家生态安全。在今年全国两会上,30余名驻川全国政协委员站在国家战略高度,提交个人提案或联名提案,呼吁将川西藏区纳入“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并尽早建立系统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

  打破行政区划建“大三江源”试验区

  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川西藏区是国家确定的重点生态功能区之一,是长江、黄河流域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在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保护、区域气候调节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家加大对川西藏区生态保护的投入力度,但委员们认为,川西藏区因地处高寒生态脆弱区,长期以来区域内生态环境恶化趋势未得到根本扭转。

  2011年11月,国务院决定建立青海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力争到2015年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

  “川西藏区毗邻青海三江源,也是‘中华水塔’重要的组成部分。”徐玖平委员解释说,长江上游主要支流流经这一区域,黄河流经该区域后水量增加46%,其中若尔盖湿地每年注入黄河的水量,枯水期占到黄河上游总水量的40%,丰水期占到26%。“无论从国家战略的角度,还是从建设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角度来看,把川西藏区纳入三江源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范畴,强化生态建设保护都刻不容缓!”在联名提案上,出生于青海三江源地区的郭瓦加毛吉委员签上自己的名字。

  委员们呼吁,打破行政区划界限,将川西藏区整体纳入“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范围,全面实施青海三江源试验区的相应政策,进行同等的政策资金支持,携手建好“大三江源”试验区。

  分配发电收入 建立生态补偿基金

  郑学炳委员指出,四川要积极呼吁,争取尽早建立系统科学的生态补偿机制。“建议国家在四川三州开展生态补偿机制建设试点工作,为全国探路。”刘家强委员提出,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实施补偿,包括耕地质量补偿、地质灾害补偿、水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补偿等;从发电收入、售电收入中依法确定一定比例的“生态补偿基金”;从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纳税总额中明确“生态补偿基金”,将水资源费的50%以上作为“生态补偿基金”。

  阿什老轨委员建议继续加大生态建设工程实施力度,在相关区域将天保工程延长50年,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偿期再延长两个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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