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四川省出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

2014.7.11

  2014年7月9日,由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并将于8月10日起开始实施。这是四川省首次出台专门针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管理办法,它的颁布和实施,对全面强化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着重要意义。

  《办法》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监管责任,教育部门承担行政主管责任,学校承担主体责任的“四位一体”责任体系。特别强调了必须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学校校长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学校首席食品安全官或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办法》对学校食堂原料采购、制作加工、消费储存、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全过程都作了明确细致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操作流程,实现了从源头到餐厨废弃物全程无缝监管。

  《办法》还对学校食堂工作人员、管理人员和政府监管人员及经营主体资格作了严格规定。特别是严格限制学校食堂经营主体,要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不得对外承包。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引入社会经营的食堂,应选择有资质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的餐饮公司,建立准入和退出机制。

  《办法》还规定将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组织、家长和学生委员会成员、新闻媒体记者等成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强大合力。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