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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AS:近期实验室认可评审,2月底前不安排机构现场评审

2020.2.12

  分析测试百科网讯 2020年2月12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发布关于近期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称,3月底前不安排湖北地区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现场评审,2月底前不安排全国其他地区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现场评审。具体详情如下:

  各相关机构:

   根据目前形势和相关政策要求,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秘书处对近期实验室认可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评审安排

  3 月底前不安排湖北地区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现场评审,2月底前不安排全国其他地区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现场评审。

  二、初评及一般变更扩项安排

  机构可通过业务系统正常提交初评、变更或者扩项申请,CNAS将按照程序规定做好现场评审安排前的文审和前期准备工作,视形势发展随时启动现场评审工作。

  三、特殊能力变更和扩项工作安排

  为满足目前紧急工作需要,相关机构可以通过业务系统提交能力变更和能力扩项申请。

  1.能力变更

  检验机构、检测和校准实验室,在业务系统提交能力变更申请后,CNAS将基于申请机构的自我声明,直接批准认可。

   2.扩项(新增项目、参数、方法或扩大测量范围)

  机构提交扩项申请,CNAS将安排专家采用文件评审的方式(必要时辅以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评审,经专家推荐后,办理评定批准。

  上述能力变更和扩项申请先通过业务系统提交电子版,相关机构应保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在条件允许后,纸质申请材料可随后寄出。

  特殊能力的扩项和变更措施仅适用于已获认可的检测实验室(含医学实验室)、校准实验室、生物安全实验室及检验机构等。对于初次申请认可的机构不适用。对于通过上述方式批准认可的能力,按认可规则需现场评审的,CNAS将在条件允许后,及时追加现场评审。

  四、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如有问题,请联系相关项目负责同志。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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