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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实验室内制毒被擒

2017.4.14

  大学副教授利用化学实验室,与人合伙开“制毒工厂”,制造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累计达31.9公斤,毒品销往英、美等国家,获利400余万元。

   昨天,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公开宣判,这名副教授被判无期徒刑,另一主犯被判死刑,还有两共犯均处15年刑期。

   寄国外的邮包竟是毒品

   2014年11月,武汉海关从一份寄往境外的快递中发现有白色可疑粉末。经送检,这些白色粉末为国家管制类型精神药品。

   随后几个月里,武汉海关连续8次截获这种可疑邮件,引起海关缉私部门重视。经分析,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行为。

   “这些邮件的背后,很可能存在一个制毒窝点。”海关部门作出这样的推断。

   2015年5月,可疑白色粉末经公安部国家毒品实验室鉴定,其中两个邮包中的可疑物品为“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属国家管制的一类精神药品。

   据了解,“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是一种致幻性很强的新型精神毒品,可引起幻觉、鼻出血、恶心、呕吐和血液循环问题,出现皮疹、焦虑、偏执狂,瞳孔散大,甚至死亡。

   海关突查“制毒工厂”

   2015年6月17日凌晨,武汉海关缉私人员查封制毒窝点——“某化学公司实验室”,控制实验室人员鲍某。警方查封现场时,约800平方米的实验室设备还在运转。

   警方顺藤摸瓜,先后抓获嫌犯冯某、张某某。同年7月6日,杨某某主动投案。

   这次行动大获全胜,海关缉私局共缴获一类精神药品约4公斤,疑似国家管制精神类药品20余公斤。4人非法制造、销售累计达31.9公斤。

   据了解,这种药在欧美国家被明令禁止,我国于2014年将其列入管制类精神药品目录,其危害性丝毫不亚于海洛因、冰毒等传统毒品。

   毒品销往英、美等国家

   经查,涉案的4名嫌犯中,张某某为武汉某高校副教授,负责“制毒”生产技术指导;杨某为公司法人代表,主要负责客户联络;冯某负责收取货款、下达生产指令、采购原料、包装发货和会计工作;鲍某为化学专业研究生,负责研发新产品、改进产品工艺和指导一线工人生产。

   张某某说,他了解到,国外有些国家对已经列入管制的精神类药品需求量大,而国内尚未将其列入管制目录,中间有利可图。

   2005年,张某某与朋友杨某等人,合伙注册公司,以研制生产医药中间体等为掩护,非法从事精神类药品的生产,主打产品为3,4-亚甲二氧基甲卡西酮(公司列为4号产品),以快递“化名邮包”的形式,全部销往英、美、澳大利亚等国家。

   为逃避检查,他们用“比特币”等网络货币收款,年均获利400余万元。

   然而,到了2014年,张某某等人生产的部分产品被我国列入一类精神药品管制目录。该公司试图研制替代产品,但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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