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


依据《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2020年7月至9月,我司组织实施了机械与运载领域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定期评估。根据初评、现场考察和综合评议的成绩,经研究,54个参评工程中心中,大型整体金属构件激光直接制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6个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为优秀;安全关键工业测控技术(合肥工业大学)等40个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为良好;其余工程中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或未通过。


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1日—28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信息持有异议,应当以书面方式(可先发电子邮件)向我司提出。异议书须写明事实理由及提出者的真实信息、联系方式等,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