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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

2015.9.14

  2015年,是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收官之年。面对着结尾的工作之重,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稳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的标准,严格规范食品市场经营秩序。

   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三年的食品安全示范市建设工作中,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过“标本兼治、着力治本、因地制宜、以点带面”的工作方针,出色地完成了示范市建设的各项具体任务,进一步完善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高我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食品安全建设与监督工作两把抓

   经历了三年的不断建设深化,如今高明区已拥有一批省级、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其中包括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1条、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15间、省级示范餐饮服务单位2家;市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区1个,市级餐饮服务单位36家。

   在文昌路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期间,高明区市场监管局大胆打破区直机关、镇级机关、居委会的层级关系,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精心打造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品牌,提升全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目前,示范街内所有创建企业量化分级均达到

  B级以上,其中有4家已经成为省A 级单位。

   示范性功能的持续发挥,离不开对食品的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严格监管。近年来,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不断完善区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责细化,在4个镇(街道)设置了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和食安办等专门的机构,全区权威高效统一的食品监管体制基本建成。

   此外,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在全区各镇街设立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监督员,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到各网点、各阶层,通过实行举报奖励机制,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督工作的有效落实。

   机关事业单位集体食堂总体办证率100%

   如今,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严峻,病死猪肉、问题食用植物油等食品问题常有出现。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从整治集体食堂入手,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用餐环境。

   自今年5月起,集体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开展。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幼托机构、机关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及建筑工地集体食堂。

   对于学校、托幼机构集体食堂及就餐人数30人以上的其他集体食堂,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为其提供办证服务和技术指导,督促、引导其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通过办理许可证,督促相关单位制作用餐时符合卫生要求;

  对于就餐人数30人以下的集体食堂,对其进行登记备案,督促其提升集体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目前,集体食堂整治行动已进入检查验收阶段,治理成果较为理想。在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整治中,机关事业单位集体食堂总体办证率已达100%。

   全区家禽产品实现集中屠宰

   家禽生鲜上市工作,一直被佛山市所重视。自今年6月1日起,《家禽集中屠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在高明实行。通过一年多的努力,如今高明城区内的家禽产品已全部实行“集中屠宰、统一配送、生鲜上市”的工作目标。目前,高明区试点区域内一共有8家农贸市场。据统计,这8家农贸市场共计有66户经营者,包含活禽、光禽及家禽屠宰三类用户,日均销售量超过集中屠宰前。

   在完善食品采购溯源系统建设中,高明区食药监局积极开展餐饮电子台账推广工作。目前,使用电子台账系统的餐饮服务单位共150户,登记采购信息3168条。

   目前在五区里,高明在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系统工作的推进中排名第一。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详细检查进货台账及相关票据,在进行核发经营许可证实地调查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灌输食品安全法等知识,强化索证索票意识。

   为食品药品安全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高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打击非法添加、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今年以来累计立案查处食品药品违法案件113宗,取缔违法生产经营窝点39个,移交公安机关案件10宗,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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