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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举报者并非确保食品安全的特效药

2015.12.09

   7日上午,广东省政协召开“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专题协商会。广东省从今年起,计划三年逐步建立基于地理信息系统的食药大数据监管和决策系统。此外,为了强化监管工作,震慑食品制假售假行为,针对重大食品安全案件,将制定举报奖励办法,按案额比例奖励到个人。(12月8日《南方日报》)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从来都不是小事,近年来频频曝出的食品安全事件,不可谓不让人触目惊心。作为全国餐饮第一大省的广东,能够在确保食品安全上下苦功,这绝对是对人民负责的态度,是在保证人民群众的福祉,应该予以充分的肯定和褒扬。

   基于监管力量不足的现状,制定出台举报奖励办法,对食品安全举报者按照案额比例进行奖励,这也是确保食品安全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实话说即便就是监管力量足够,但是也难以做到无处不在,而人民群众的眼睛则遍布各处,食品安全既直接与民众利益相关,现在举报还又有了奖励,这样一来监管就成了“千里眼”、“顺风耳”,食品制假售假行为想要遁形,恐怕是难于登天了。

   奖励举报者,对于确保食品安全,肯定会有很好的“疗效”,但是这只是确保食品安全的其中一环,而不是所有和全部。如果仅仅是有了这一剂良方,就觉得食品安全问题可以高枕无忧了,就准备躺下来睡大觉了,那恐怕是盲目的自信和庸人自欺的乐观,肯定是要酿出更大的恶果来的。

   食品要真的安全,除了奖励举报者,让制假售假行为不敢明目张胆之外,更重要的是要追根溯源,从根子上来确保食品的品质。就这一点上来说,广东建立食药大数据监管和决策系统,从食品源头控制上、从食品安全追溯上、从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上多方面着手,应该说是棋高一招。

   既加强自身建设,又鼓励民众参与,既在监管上做文章,更在机制上解难题,这样的好政策要是都能落了地,必然能够互为补充,构筑起食品安全的防护网,仅仅奖励举报者来维护食品安全的特效药,也就变成了多管齐下的长效药,民众也才能真的食安也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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