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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验检疫局依托自贸试验区平台

2017.6.12

  6月7日,一个装载进口邮轮食品的集装箱经由“快速通道”被送入靠泊在厦门港的“天海新世纪”号国际邮轮。这批货物采用“进口直供、保税供船”的创新监管模式,在国内尚属首例。

  “进口直供、保税供船”模式,是对进境后直接转运至指定邮轮的船供食品,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只检疫、不检验”,简化保税供船食品的检验检疫监管手续,同时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的保税仓储优势,实施关检“一站式”查验。船供食品经“快速通道”供应上船,邮轮物供效率得到大幅提升,大大降低通关成本。

  建言献策补“短板”

  厦门国际邮轮母港位列我国四大邮轮母港之一,是国家确定的邮轮运输试点示范港。随着母港建设持续深入,邮轮经济快速发展,邮轮物供短板逐渐显露。为此,2015年7月,厦门检验检疫局向市政府提交了《厦门邮轮供船食品产业短板亟需重视》专报。8月,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管委会牵头联合检验检疫、海关、边检等单位共同探讨推进厦门邮轮物供产业发展,并于11月联合出台《关于促进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邮轮物供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探索推行邮轮物供“快速通道”的“厦门模式”。

  然而,对邮轮物供采取“进口直供”和“保税物供”模式,全国还没有先例。厦门局在质检总局政策支持下,依托自贸区创新平台,成立专题研究小组,积极推进邮轮物供政策创新。

  “厦门模式”四创新

  2016年下半年,厦门局推出《推进供船食品“进口直供”“保税供船”模式工作方案》。9月,在对码头设施设备、入境口岸、过境路线等相关事项逐一研究,确认符合进口食品存储、运输、现场查验、检疫处理等要求的前提下,顺利完成首批境外直供邮轮食品监管工作。

  今年,厦门局进一步细化相关监管要求,拟定《境外直供邮轮食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提高通关效率。

  根据境外邮轮食品进口直供的特点,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厦门局打造的“厦门模式”有四大创新:申报为境外直供邮轮食品的,参照过境检疫模式进行监管,不再按照进口食品进行检验;涉及预包装食品的,可以免于加施中文标签;涉及保健食品的可免于出示我国卫生部门批文;通关现场监管以现场查验为主、现场快速检测及后续监测取样为辅,实施快速验放。一系列工作创新机制和政策突破,为厦门口岸境外直供邮轮食品工作起到推动作用。

  完善监管保安全

  邮轮供船食品安全涉及数千人在海上的集体饮食安全,必须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风险,同时也要避免物流过程中境外动植物疫情疫病的传入。为此,厦门局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提升供船食品安全的风险把控能力。强化供邮轮单位的管理,提升企业食品安全主体意识和能力水平,确保所供食品安全可靠;强化境外直供食品的风险分析和风险研判,对高风险产品提醒企业把好质量关;对境内外有发布食品安全预警的品种,提醒企业注意采购要求;落实冷链物流运输要求;强化现场快速检测能力,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督促供船企业做好不合格食品源头追溯和管理等工作。

  如今,邮轮物供“厦门模式”正式“上线”。厦门局这个打磨了近两年的新模式被寄予许多期待。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副总经理蔡思伟表示,邮轮物供“快速通道”政策落地,将为邮轮经济带来新的商机和活力,而且也实现了厦门集装箱枢纽港优势与国际邮轮母港建设机遇的产业对接、融合发展,对当前正在推进的港口产业转型发展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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