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发布《保健功能食品标准》部分修改单
2019年10月16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第2019-91号告示,修改《保健功能食品标准》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要求的甲基四氢叶酸葡糖胺可以作为生产叶酸的原料;
2.修改透明质酸和越橘提取物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3.修订绿茶提取物的质量标准,扩大每日摄入量范围,将儿茶素没食子酸酯作为绿茶提取物每日最大摄入量的检测标准物;
4.改进了维生素A、维生素E等8种维生素的分析测试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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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定符合《食品添加剂标准》要求的甲基四氢叶酸葡糖胺可以作为生产叶酸的原料;
2.修改透明质酸和越橘提取物的质量标准和规格;
3.修订绿茶提取物的质量标准,扩大每日摄入量范围,将儿茶素没食子酸酯作为绿茶提取物每日最大摄入量的检测标准物;
4.改进了维生素A、维生素E等8种维生素的分析测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