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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抽检:“一刀切”,当心“误杀”!

2022.2.16

  多少个午夜梦回,许然(化名)都会梦见自己在修改博士学位论文,手里紧紧抓着笔,思绪却如拧绳,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梦的尾声是答辩专家宣布论文“不合格”,每次梦到这里,他都会惊醒过来。

  梦与现实相反,实际上许然的博士学位论文非但顺利写出来了,答辩时还获得一致好评。

  但就在不久前,已毕业两年多、在某知名企业任职的他突然收到母校发来的通知——他的博士学位论文被累计两名抽检专家认定为“不合格”,学校要求他重走盲审、答辩等申请学位程序。

  如果仍有“不合格”意见出现,便取消其已获得的学位。“感觉就像一道天雷劈中了自己。”许然告诉《中国科学报》。

  2月8日,教育部发布2022年工作要点,其中再次提到开展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加大高校评估整改督导复查力度。

  事实上,学位论文抽检已然越来越严格。近日,中国矿业大学被抽检的520篇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中,有26篇被认定为“存在问题”。

  而就在2月9日,南昌大学一名导师因其指导的学生论文存在多处文字错误,在网上被曝光后,被停止研究生招生资格。

  而在严格的制度之下,很多高校采取了“一刀切”的做法,一旦论文被认定为“不合格”,学生和导师几无申辩的可能,甚至导致优秀论文被“误杀”。

  “一刀切”可能会“误杀”

  如果不做刻意提醒,很多人会以为论文抽检制度始于翟天临“学术门”事件。

  2019年,影视演员翟天临在直播中不知“知网”为何物,被网友揪出学术不端,后被撤销博士学位,其导师陈浥被取消博导资格。

  当年,教育部抽检了6000篇博士论文。因此,网上有人揶揄“翟天临以一己之力推高了毕业论文的学术要求”。

  实际上,早在2014年,教育部就制定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

  根据该办法,被抽检的论文每篇由3名同行专家通讯评议,2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1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再请2名同行专家复评,前后累计2名及以上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教育部对连续两年均有“存在问题学位论文”,且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予单位进行质量约谈。

  对“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学位授权点,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法达到要求者,将撤销学位授权。

  雷霆般的震慑让高校普遍提升了对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视程度。一些高校纷纷加大学位论文抽查比例。

  例如,中山大学在2020年将博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提高到50%、硕士学位论文抽查比例提高到20%,相比《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规定的随机抽取高校上一年度10%的博士学位论文和5%的硕士学位论文的指标,高了不少。

  近年来,随着硕士生、本科生论文抽检制度相继建立,越来越多学生“读研被学校叫回来修改本科论文”,也在整体上大幅提升了本科生、硕士生的学位论文质量。

  在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受访者均认为,应严格监控论文质量。现在有些学生的论文写得像总结、文字“水分很多”,一些不作为的导师根本不认真指导学生论文,论文抽检制度很有必要。

  “但相比本科、硕士论文抽检,博士论文抽检更加复杂,如不能很好地保证科学性,‘一刀切’可能会出现‘误杀’问题。”同济大学教育评估研究中心主任樊秀娣说。

  正如许然的情况,答辩时获评“优秀”,抽检时却被认定为“不合格”。“前后两次天差地别的结果,我和导师实难接受。”许然告诉记者。这也意味着,导师要面临暂停招生资格等处罚,许然也要重走一遍申请学位程序,有一项不合格就会影响学位。

  听闻许然的遭遇,已经毕业的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博士刘湉祎也有了担心,“如果学校只看重抽检专家的结果,让毕业生再经历一遍申请学位程序,的确容易让人心理崩溃”。

  取消学位的尺度在哪里

  什么样的学位论文可能会被认定为“不合格”?

  樊秀娣指出,博士论文抽检中,有三类问题不能放过,一是是否存在学术不端,二是有没有明显的大面积文字、逻辑错误,三是学术框架严重缺陷。而“论文具体内容的质量如何,已过去若干年再去追究,没有太大的价值”。

  就在《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出台当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教授陈洪捷以全国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阅意见为研究对象,组织调查发现,不合格学位论文大致存在“作者科研能力不足”“论文规范性欠缺”“论文创新性和价值性不高”“文献综述质量较低”“作者学术态度和行为不端正”及“选题意义和严谨性不够”六大问题。

  陈洪捷指出,被认定为“不合格”的论文,在我国还有一种较为典型的情况——论文的学科属性与学生所属的学科不相符。

  比如,法学学位的论文写成了社会学或教育学论文,抽检时一般会被当作问题论文。

  这是由于我国高校的博士学位点分布存在差异,一些没有博士点的学科借助于有博士点的学科来培养自己的博士,由此产生授予的学位、学科与论文实际写作有较大差别。

  那么,交叉学科论文的认定是否也会受影响?他补充道,交叉学科论文同样存在认定问题,不只是在事后,早在事前的盲评等环节论文就可能被质疑。

  从根本上说,这是由交叉学科与现有学科制度的矛盾造成的。值得注意的是,“与学科不符的论文,并不是因为论文跨学科了,而是作者所研究的问题根本就不在该学科范畴”。陈洪捷说。

  事实上,并不是被认定为“不合格”的所有论文都会被撤销学位,因此才有了读研被喊回去修改论文的情况。那么,究竟什么样的毕业论文才会因抽检作撤销学位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十七条,学位授予单位对于已经授予的学位,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可以撤销。

  教育部在2021年公布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中明确指出,如查实毕业论文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将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中仅强调,学位授予单位应将学位论文抽检专家评议意见作为本单位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但并未提及对学生的处理。

  许然的论文并未涉及学术不端,他收到的教育部督导局、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信访处的反馈均明确表示,论文抽检的目的是督促高校整改教学质量,而非处理学生。已通过合法流程获得学位的毕业生,高校不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国务院有关学位管理条例去追责毕业生。

  也就是说,“教育部仅管到高校层面,而高校要求‘不合格’者重走申请学位程序、甚至取消学位,只是校方自行的规定,并没有相关文件支持”。樊秀娣告诉《中国科学报》。

  建立论文抽检申诉机制

  《中国科学报》记者查阅了高校有关论文抽检的处理作法,发现重走申请学位程序并涉及学位撤销的,并不只是许然所在的高校。

  如东部某“双一流”高校规定,凡是出现抽检“不合格”者,其论文必须修改,经盲审通过后重新组织答辩,答辩通过方可保留学位;若两年内没有完成修改和重新答辩,则取消已授予的学位。

  中部某“双一流”高校规定,抽检“不合格”者修改好的论文须重新进行盲评、答辩。盲评结果中,有1篇或1篇以上不合格、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即认定为不合格。无故不参加以上程序者,将被认定为不合格者,学校将撤销其学位。

  “严厉打击不良学风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整人,让人无路可走。”在中国人民大学教育学院教授程方平看来,论文抽检的着眼点在于让学科纯化,帮助已有80%基础的人成长起来,而非把他们毁于最后的20%,因为“解决矛盾远比激化矛盾更有意义”。

  “高校正确的做法应是,要求导师认真指导,帮助‘不合格’者修改论文,使其达到毕业水准,而不是动辄取消学位。”程方平说。

  令许然寒心的正是学校“一刀切”的态度,一旦论文被认定为“不合格”,学生、导师就会非常被动、几无申辩可能。

  刘湉祎指出,这会导致学生为了追求顺利毕业,在选题的创新性上束手束脚。特别是对于交叉学科的论文,不同学科的范式不同,更可能存在认定上的分歧。

  在指导博士生时,程方平也遇到过类似问题。指导老师认为选题好,但与学界主流观点不一致,情况就会很被动。

  “在预答辩上,如果我一味坚持、为学生争辩,却导致答辩专家不给学生投票,就可能适得其反。因此,我只能跟学生商量,选题虽好,但从现实角度来说,还需要调整。如果不涉及学位论文,而是纯科研论文,我是不会做这样的改动的,因为一改动就有可能把一个重要问题掩盖了。”

  无独有偶,许然认为自己的论文之所以被认定为“不合格”,很大程度上也在于“选题过于前沿、交叉”。

  在《中国科学报》采访时,专家们均表示,建立相应的申诉机制十分必要。比如,樊秀娣建议如果对抽检结果不认可,应该由第三方机构处理相关申诉,在专家人选的选择上,应更贴合“小同行”专家的原则。

  陈洪捷则建议,教育部应主导建立申诉机制,所依托的专家由教育部督导局派出,复审专家的人选应较之前有所更换、数量也可以做相应增加。

  程方平认为,导师、学生的申诉程序应该是透明的,“不能说跟校领导关系好就有此程序,不好就无此程序”。

  此外,学生的论文要允许外界检索,而非只在校内、国家图书馆库内公开,这样既会在过程中提高学生的质量意识,也便于接受外界监督。

  保证“小同行”专家审稿

  “通过论文抽检暴露出的问题,有必要倒推一下,从导师、盲审、答辩专家到抽检专家,整个环节中的把关人各自应该负起怎样的责任。”樊秀娣指出。

  对于导师是第一责任人这一点,目前高校已十分明确。导师的职责在于指导学生完成论文。有质量问题的论文被查出,导师须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但也有学者指出,导师是第一责任人并不等于导师是唯一责任人,需要构建导师能履责、敢履责的制度环境。

  然而,在记者翻看的高校有关论文抽检的处理做法中,绝大多数高校只有对导师的惩罚,如取消研究生指导资格,停招硕士生、博士生若干年,当年不得评优等。

  除此之外,谁还应该为“不合格”的论文负责?

  在樊秀娣看来,评审专家既然承担了评审职责,就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只是因为关系而相互“抬轿”,那为何还要设置盲审、答辩等环节?

  事实上,我国的学位评审制度已经较为严密、完善,问题往往就出在“一路放水”上,这才导致问题论文蒙混过关。

  相反,“还有一些评审专家习惯性打低票,以此彰显自身的公正、权威,甚至将个人主观好恶情绪带入评审当中,导致论文被错判、误判”。程方平提醒道。

  他指出,公众普遍认为科学标准是第一位的,但科学标准更适用于自然科学,对于人文社科却未必完全适用。比如,哲学更看重文化标准,拿科学标准,如经济学范式、数学范式去要求,通常无法准确评价。而一些评审专家受专业局限,在标准的选择上未必妥当。

  《中国科学报》记者在查阅过程中发现,高校明确将盲审专家、答辩专家的误判处理写入书面者仅有极少数,如3年内不得聘其为盲审专家等,但也不排除其他高校虽无明文规定,后续在盲审专家、答辩专家的选取上有同样的操作。

  “论文抽检送审是否严格遵守确保同行专家的送审规则,这也是值得追问的。” 樊秀娣补充道,不少评审专家都收到过与其专业领域大相径庭的博士论文。教育部的学位论文评审专家平台相当庞大,严格意义上说,更像是一个“大同行”专家库。

  专家收到与其专业领域有差别的评审任务,有一部分人会出于专业角度等原因拒绝,还有一部分人则会来者不拒,因为这也是他们年终考核的业绩。

  而“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花费至少两三年时间的专业学术问题探究,理论上只有‘小同行’专家才能符合评审专家的要求” 。

  “如何保证‘小同行’专家审稿,是下一步抽检制度亟待完善之处,通过技术手段的革新,或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实现。也只有解决好这一问题,才能既达到学位论文抽检保证质量底线的目标,又能打消学生为了顺利毕业而求稳、不敢尝试创新选题的担心。”樊秀娣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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