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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评估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2010.7.19

李干杰出席活动开幕式

  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国家核安全局局长李干杰今日出席国际原子能机构对中国的第三次“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评估”活动开幕式,并参加了全天的活动。

  应中国政府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派出工作组,自7月19~30日,对我国进行例行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这是自1990年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针对中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有效性进行的第三次评估活动。本次评估工作组由来自16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23名专家组成。参加本次活动的还有来自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原子能机构、卫生部、国家能源局,以及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和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公司的代表。

  李干杰首先对由威特曼先生率领的国际原子能机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代表团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李干杰表示,中国政府一贯高度重视核安全,把“安全第一、质量第一”作为各项核活动的基本原则。目前,中国正处在核电大发展的关键时期。在过去的时间里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跟核电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此次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我国开展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有利于我们学习借鉴国际有益经验,发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差距,总结良好实践。

  本次评估的范围涉及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立法、安全法规导则和标准体系、监管组织体系,核设施(包括核电厂、研究堆、核燃料循环设施)、放射性废物、核技术利用的监管,核与辐射应急准备、国际合作以及监管部门内部管理等内容。评估意见将以评估报告的形式提交我国有关部门,报告将对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给出评估意见,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等。

  邀请国际原子能机构对我国进行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体现了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公开透明性。通过这次评估,将有助于我国借鉴国际安全监管的良好实践,进一步提高我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监管水平。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综合评估是国际原子能机构针对各成员国在核安全、辐射安全监管领域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监管情况所进行的系统性评估活动,旨在使世界各国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水平保持在基本相同的较高水平。目前世界大部分有核国家均已接受了这一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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