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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躯体形式障碍的躯体形式的自主神经功能紊乱介绍

2022.11.16

  该紊乱主要表现为受自主神经支配的器官系统(如心血管、胃肠道、呼吸系统)发生躯体障碍所致的神经症样综合征。患者在自主神经兴奋症状(如心悸、出汗、脸红、震颤)基础上,又发生了非特异的,但更有个体特征和主观性的症状,如部位不定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紧束感、肿胀感,经检查这些症状都不能证明有关器官和系统发生了躯体障碍。因此本障碍的特征在于明显的自主神经受累,非特异性的症状附加了主观的主诉,以及坚持将症状归咎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具体临床特点如下:

  (1)症状是主要或完全受自主神经支配与控制的器官系统的功能障碍所致。

  (2)最常见最突出的是累及心血管等系统(“心脏神经症”)、呼吸系统(心因性过度换气和咳嗽)和胃肠系统(“胃神经症”和“神经性腹泻”)。

  (3)症状通常为两种类型:第一种类型的特点是,以自主神经兴奋的客观体征为基础,如心悸、出汗、脸红、震颤;第二种类型的特点是,更具个体特异性和主观性,而症状本身是非特异的,如部位不定的疼痛、烧灼感、沉重感、紧束感、肿胀感等。

  (4)患者把症状归于特定的器官或系统(与自主神经症状相同的系统)。但任何一种类型症状,都无法找到有关器官和系统存在器质性病变的证据。

  (5)本病的特征临床相在于以下三方面的结合:明确的自主神经受累、非特异性的主观主诉,以及患者坚持将之归咎于某一特定的器官或系统。

  (6)许多患者存在的心理应激或困难和问题。

  (7)有时可有生理功能的轻度紊乱,如呃逆、胃肠胀气、过度换气,但这些本身并不影响相应器官或系统的基本生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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