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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2022.5.17

  为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确保河南省重金属污染物减排目标和防控任务的实现,保护生态环境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控攻坚战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现状,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防控重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重点重金属污染物

  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

  (二)重点行业

  包括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冶炼),铅蓄电池制造业,电镀行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电石法(聚)氯乙烯制造、铬盐制造、以工业固体废物为原料的锌无机化合物工业),皮革鞣制加工业等6个行业。

  (三)重点区域

  国家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济源示范区、安阳龙安区和焦作沁阳市。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区域:三门峡灵宝市、洛阳洛宁县、 洛阳栾川县、洛阳汝阳县、焦作修武县、许昌长葛市、新乡获嘉 县、三门峡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新乡凤泉区、平顶山汝州市。

  主要防控任务中,提出强化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详细内容如下:

  加快研究制定锑、钼等重金属地方排放标准,推动解决我省涉锑、涉钼等行业污染问题。建立健全重金属污染监控预警体系,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在涉铊涉锑行业企业分布密集区域下游,依托水质自动监测站加装铊、锑等特征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纳入大气、水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镉等重金属的企业,应安装大气、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设备联网,以监测数据核算颗粒物和重金属排放量。排放镉等重金属的企业,应依法对周边大气镉等重金属 沉降及耕地土壤重金属进行定期监测,评估大气重金属沉降造成耕地土壤中镉等重金属累积的风险,并采取防控措施。逐步推进重点流域内有重金属污染风险的一、二级支流入干流前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实时对地表水水质进行监测。重点提升对老灌河等丹江口水库主要支流重金属的监测监控能力。重点行业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重点部位和关键节点应用重金属污染物自动监测、视频监控和用电(能)监控等智能监控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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