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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拒绝公开全国土壤污染信息 称是国家秘密

2013.2.25

2月24日,北京律师董正伟向《法制日报》记者透露,他收到了环保部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但令他失望的是,对于他所提出的请求环保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的申请,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公开。

对于环保部的“国家秘密”说,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24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环保部的说法值得商榷。马军认为,土壤污染事关公众健康,环保部不能简单以“国家秘密”为由来剥夺公众的知情权。他建议环保部应该先公开可以公开的部分。

事实上,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早在2006年就曾做过全国土壤污染调查,但是,污染数据至今没有公开。

回信未涉及土壤污染数据

据董正伟介绍,今年1月30日,他通过在线提交和发送电子邮件方式,向环保部提交了两份信息公开申请,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法和数据信息;另一份是,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的成因和防治措施方法信息。

“今天上午收到了环保部的公开答复函件。实事求是讲,环保部这次信息公开答复做的比较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作出答复,答复内容总计22页。”董正伟说,环保部的答复是近几年其申请20多个部委政府信息公开“一次性政府信息公开纸张内容较多的之一”。

董正伟表示,让他感到唯一遗憾的是土壤污染调查数据信息没有公开。

环保部在发给董正伟的“环境保护部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称,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环保部不予公开。

对环保部的“国家秘密”说,董正伟认为是环保部不敢公开,“此前,环保部多次对媒体称土壤环境污染状况调查数据报告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开。由此看来,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十分严重,环保部不敢向社会公开。”董正伟说,土壤污染状况数据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问题,事关公共利益,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借口不公开,显然不符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旨精神。

董正伟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土壤环境污染数据不公开不利于公民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不利于土壤环境保护治理;不公开还会严重影响公民知情权与监督权,

专家:土壤污染数据确具敏感性

就环保部以“国家秘密”为由不公开土壤污染数据,马军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土壤污染数据确实存在敏感问题,但他不赞同环保部的做法。

马军认为,“土壤污染了不仅会对公众健康造成直接损害,它还可以通过食品、农作物种植以及地下水渗透对人体健康造成间接损害,土壤污染问题事关公众健康,公众应该有知情权。”马军说,土壤污染相比大气、水、垃圾等的污染,更具隐蔽性,公众仅凭其感观很难对土壤污染作出基本判断。

他认为,从这个角度讲,环保部应该更加重视土壤污染信息的公开。但是,马军也表示,土壤污染数据确实具有敏感性,他不否认,污染数据一旦全面公开可能会引起一些社会问题的出现。

“因为我们国家从来没有公开过土壤污染的信息,比如,房子建在污染的土地上,一些被污染的土地可能仍在种植农作物等等。这样的信息一旦公开很有可能会引起大范围或大数量人群的恐慌。”马军说,环保部不公开土壤污染信息可能也有其掌握的数据不是非常完整和准确的原因。

“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环保部不公开土壤污染信息的理由。”马军认为,对于土壤污染状况公众有知情权,土壤污染治理也需要公众参与。

他建议,环保部对土壤污染信息不要完全不予公开,环保部应该就敏感数据以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数据作出充分解释,并告知公众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经过3年或5年的治理,环保部可以再去公开这些信息。”马军认为,这样可以大大降低土壤污染数据的敏感性和公众的不满。

马军建议,对于土壤污染信息,环保部完全可以借鉴公开PM2.5信息的做法,而不应该简单的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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