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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等7市区增PM2.5考核指标

2014.1.06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省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将有重要调整。GDP的分值下调,而生态环保指标分值增加,超额完成治霾任务的还能加分,凸显治理雾霾在当前环境综合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调整后的指标体系将富裕陕西、和谐陕西、美丽陕西定为一级指标,分别占总分值的34%、25%、25%,涵盖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资源环境等各个方面。

  为突出区域错位发展,保留“特色指标”占总分值的6%,此外,“共性指标”占总分值的10%。

  “富裕陕西”突出考核经济增长质量效益、产业结构、科技成果转化、居民收入等指标,设置“稳增长、优结构、提质量、增效益”指标;“和谐陕西”突出考核收入差距,公共服务普及率、居民文化消费水平、社会治安满意度等指标;“美丽陕西”突出考核绿化率、环境质量指数、土地利用、节能减排等指标。

  考核指标中仍保留一定经济总量和增长速度的指标,但将“生产总值增长率”指标由原来的8分下调为6分。增设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率、城乡居民总收入占GDP比重、城镇化率等反映产业和城乡结构优化的指标。

  同时,“美丽陕西”即生态环保指标由原来的12分增加到25分,其中雾霾治理指标由原来的3分调整为8分,并对西安、宝鸡、咸阳、渭南、铜川、延安市和杨凌示范区增设“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浓度”考核指标,增加治理雾霾超额完成任务加分项目,取消生产总值超额完成任务加分项目,凸显治理雾霾在当前环境综合治理中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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