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中国艰难走过乙肝反歧视之路

2007.11.22
“自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乙肝歧视问题从无到有、愈演愈烈。”近日,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肝胆相照论坛版主陆军在北京开设讲座,回顾中国乙肝反歧视维权之路。
 
中华医学会2005年1月统计,52%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乙肝失去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
 
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2007年6月指出,近八成外资在华企业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所又一所大学将携带乙肝病毒的学生拒之门外;
 
115家外资企业调查结果显示:96%的公司入职招聘要进行强制性的乙肝检测,77%的公司明确拒绝乙肝病毒携带者,只有4%的公司完全不存在乙肝歧视,入职无需检测乙肝指标。
 
更多的案例表明,就业领域的乙肝歧视现象绝大多数发生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由于我国现行《劳动法》等实体法对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没有严格规定,劳动仲裁部门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没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争议均不予受理,用人单位的歧视行为不能受到有效的法律约束。
 
如此严重的乙肝歧视,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没有的,除了中国。
 
中国乙肝歧视严重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
 
“中国的乙肝歧视是有着深刻的社会根源的。”陆军说。
 
“自上世纪90年代起,乙肝医药广告通过电视、电台、报刊等各种渠道刻意制造‘乙肝威胁论’,散布‘乙肝恐慌’,以谋取更大的经济利益。而很多国家是不允许大众媒体上出现此类医药广告的。”
 
“国家行为的失误,造成了制度性的歧视,并严重误导了社会认知。自上世纪90年代起,招收公务员时要强制检测报考者的乙肝标志物,并规定不允许乙肝病毒携带者担任公务员,造成了非常恶劣的示范效应。我国一些关于公共卫生的法律中,有许多歧视性的条款,对乙肝携带者作了许多不必要的限制。比如,《食品卫生法》。”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叶静漪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出,以往用人单位拒收乙肝病原携带者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出于医疗费用上的考虑。“但是,原有的医疗保险制度已经为我国现行的医疗保险基金制度取代,用人单位的义务在于依法缴纳保险费用,录用乙肝病原携带者并不会带来企业成本的增加。”
 
错误的社会认知源于不尊重科学
 
平时说的乙肝检查“两对半”是指五项血液指标,即表面抗原、核心抗体、e抗原、e抗体和表面抗体,如果某人的血液中表面抗原、核心抗体和e抗原都显示为阳性,那么判断此人是“大三阳”;而如果表面抗原、核心抗体和e抗体都显示为阳性,就是“小三阳”。
 
“很多人以为大三阳、小三阳就是慢性乙肝,其实大小三阳都只是感染了乙肝病毒或是携带乙肝病毒。根据大三阳、小三阳的情况并不能判断某人是否感染慢性乙肝,还要看其肝功能是否正常,而判断的主要指标就是转氨酶,如果转氨酶超过标准范围,可以认为肝功能不正常,也就是肝脏有炎症,而转氨酶稳定,则肝功能正常。在国家征求意见的标准中,也是以此为依据。在肌体免疫功能正常的情况下,病毒不会发作。据统计,大多数乙肝病毒携带者终生不会发病。”陆军说。
 
卫生部在2006年9月出台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中指出,乙肝通过血液、母婴和性接触3种途径传播。日常生活和工作接触不会传播乙肝病毒。
 
“乙肝是传染病,但它的传染途径是特定的,集中在母婴传播、性传播和血液传播上,平时的交流、工作接触、吃饭、接吻,都不会互相传染。”陆军强调。
 
“中国是个乙肝大国,感染者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0%,如果这批人在就业市场上频频遭遇歧视,不仅会使就业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遭到破坏,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还有可能导致社会矛盾的激化。你去肝胆相照论坛上看看,‘死有不肝’、‘不死鸟’、‘苦肝’,一看这些‘战友’的名字就知道他们有多痛苦。体内潜伏着这种可能致病的病毒,生理上的痛苦尚可忍受,难以忍受的是无穷无尽的精神折磨。”
 
为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反乙肝歧视的引爆点是“周一超事件”。
 
2003年年初,浙江大学应届毕业生周一超报名参加该省嘉兴市秀洲区政府的乡镇公务员考试。在笔试、面试后,周一超总排名第八,在随后的体检中,被检查出患有乙肝“小三阳”,惨遭淘汰。周一超产生了报复心理,4月3日,他用一把水果刀,刺向了负责招考的干某和张某(当场身亡),第二天,周一超落网被捕。2004年4月2日,周一超被执行死刑。
 
“这揭示出中国缺乏对乙肝病原携带者权益的保护机制。‘周一超事件’引发了全国性的对‘乙肝歧视’的探讨,更引发了广大乙肝病毒携带者对自身生存环境日益恶化的普遍忧虑,也促使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体空前积极地参与到反歧视的社会运动中来,成为推动解决这一社会问题的最积极最活跃的动力。”
 
陆军的网名是“金戈铁马”,是肝胆相照论坛——目前国内最大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网站——的版主,从2003年开始从事中国大陆乙型肝炎公益工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2004年,我们论坛组织了‘中国乙肝歧视第一案’的维权行动。安徽芜湖市民张某因乙肝两对半检测不合格,而失去了成为公务员的机会。我们协助他将芜湖市人事局告上法庭,联系记者律师,并号召战友现场声援支持一审二审,最终赢得了诉讼。”
 
“2005年9月,我们又组织了全国首例‘高招乙肝歧视案’维权,为郑州学生、乙肝病毒携带者白晓勇出庭讨还河南财经学院的教育权。我和学生家长到学校和院方交涉时,学校有关负责人拍着桌子对我说,‘你去告吧,想去哪儿告去哪儿告’。”一路上充满被误解的辛酸,但陆军说自己不会为此而退缩,阻力越大,越说明反对乙肝歧视的迫在眉睫。
 
4年来,陆军还协助了近20起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维权诉讼案,协助乙肝携带者维护就业权及受教育权,有组织有策划的占80%,每件都成为影响性诉讼,其中包括新疆19名乙肝携带者学童被强迫退学案、河北经贸大学55名乙肝携带者大学生被集体休学案、苏州22名乙肝携带者被某企业集体解聘案等。
 
“在这些个案维权中,我们除了协助当事的受害者讨还公道,增强了各地乙肝携带者的组织能力、动员能力和行动能力,还通过媒体使乙肝歧视现象不断被聚焦在社会聚光灯之下,让更多的人关注这个弱势群体,关注他们所处的困境。”陆军说。
 
从国家政策层面消除歧视
 
如果说陆军的一大工作是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那他的另一大工作领域是通过公开信、两会提案议案等途径,建议国家加强乙肝科普宣传及立法保护乙肝携带者隐私权、就业权、受教育权。
 
2004年7月,陆军协助发起5000多名公民致温家宝总理的联名信,呼吁政府关注乙肝歧视问题;8月10日,人事部、卫生部网站的显著位置刊登了国务院领导的回复;2004年9月,受中国大陆9家乙肝网站的委托,陆军主持撰写了要求加强乙肝科普宣传及立法保护乙肝携带者隐私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的系列建议信,并亲赴北京送交给国务院7个相关部委,不久,《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出台;2005年、2006年、2007年全国两会期间,陆军协助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撰写了乙肝防治及保护乙肝携带者权益的提案、建议。
 
令人欣喜的是,保护性法律文件逐步出台,歧视性法律逐步修正:
 
《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国家和社会应当关心、帮助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使其得到及时救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2007年8月通过、2008年1月施行的《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2005年1月,人事部、卫生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而且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无乙肝检测项目,体检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
 
2007年5月,劳社部发布的《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规定:“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这一系列举措,既是对全民进行潜移默化的医学常识普及教育,又是对各地录用员工时的乙肝歧视进行彻底的正本清源。”陆军说。
 
推荐
热点排行
一周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