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已将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了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已责成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本次抽查中不合格的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

  1. 白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2. 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3. 葡萄酒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4. 茶饮料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5.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及其盐、磷酸)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6. 蜂窝电话用锂离子电池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7. 化妆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8. 车用汽油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9. 旅游鞋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

  10. 锁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