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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吞噬作用的后果的介绍

2022.3.24

  吞噬作用的后果随吞噬细胞所吞噬病原生物的种类、毒力及机体的免疫状态不同而异。

  (1)完全吞噬:指吞噬细胞对病原生物既能吞入又能将其杀死和消化。例如,化脓性球菌等被吞噬后,一般5~10min死亡,30~60min被消化分解。

  (2)不完全吞噬:指吞噬细胞对病原生物只能吞入而不能杀死和消化。不完全吞噬可使被吞入的病原生物在吞噬细胞内得到保护,免受机体体液中非特异抗微生物分子、特异抗体或抗生素的作用。有的病原生物甚至能在吞噬细胞内繁殖,导致吞噬细胞死亡,或随游走的吞噬细胞经淋巴液或血液扩散到机体其他部位,造成广泛感染。不完全吞噬多见于吞噬细胞对结核分枝杆菌、病毒等细胞内寄生微生物的吞噬。此外,吞噬细胞在吞噬过程中,溶酶体释放的多种酶在杀菌、消化异物的同时,也能破坏邻近的正常组织细胞,造成组织的免疫病理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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