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颗粒物按粒径大小分为几类
四类。超细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悬浮颗粒物,细颗粒物。
区别:
1、性质不同:细颗粒物是环境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小于等于 2.5 微米的颗粒物。超细颗粒物是当量粒径小于0.1μm的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是粒径在10微米以下的颗粒物。悬浮颗粒物,是悬浮在大气中的固体、液体颗粒状物质(或称气溶胶)的总称。
2、来源不同:悬浮颗粒物有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煤烟;工业生产、建筑产生的工业粉尘、金属尘、水泥尘等;汽车、飞机排气等。可吸入颗粒物通常来自在未铺的沥青、水泥的路面上行驶的机动车、材料的破碎碾磨处理过程以及被风扬起的尘土。
3、成分不同:细颗粒物的化学成分主要包括有机碳(OC)、元素碳(EC)、硝酸盐、硫酸盐、铵盐、钠盐(Na⁺)等。超细颗粒物则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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