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公众号

关注公众号

手机扫码查看

手机查看

喜欢作者

打赏方式

微信支付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支付宝支付
×

农业污染源普查应加强统筹

2018.1.04

  近年来,农业污染问题日益突出。农业污染呈现来源多样化、时空异质分散性等污染特征,给监管和治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农业面源污染的基础数据库建设缓慢、技术研究薄弱,也加大了对症施策的难度。

  开展农业污染源普查是对建设美丽中国的具体落实,是对农业面源污染情况的望闻问切,只有对症下药,才能让污染无处遁形。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运用系统学理论,从全局角度对农业面源污染各方面、各层次、各要素进行统筹规划。要在第一次农业面源污染普查的基础上,结合“三农普查”工作经验,运用抽样调查、现场定位监测、模拟实验监测、统计分析等多种方法开展普查。同时,对普查数据进行“三性”审查,即可靠性、一致性和代表性,以提高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可用性。

  二是进行联合作战。农业污染源普查涉及水、气、土、生物等多要素,辐射多个部门。环保部门掌握水、气、土等监测数据,农业部门掌握农药、化肥使用量以及畜禽养殖、农业种植、水产养殖等信息,国土部门掌握着土地利用信息,水利部门和气象部门掌握降雨和水文数据,这些是普查采用模型模拟和统计分析的数据基础。因此,需要多部门加强合作。

  三是实现一张图可视化。农业污染源众多且较为分散,污染排放存在非连续性等特征,易出现普查结果不够清晰直观的情况。普查并不是简单的数据堆砌,其中必然涉及海量数据,需要去冗除杂,做到一张图可视化。因此,建议在大数据处理的基础上,充分结合3S技术(遥感、全球定位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将农业污染源精准定位,并导入相应的属性数据。例如,在畜禽养殖污染调查过程中,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实际定位,散养养殖落实到行政村甚至自然村,并在此点位上附加上名称、规模、种类等属性信息。

  四是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定期开展数据校对工作,做到数据不迟滞、不遗漏、不乱报。同时,建立考核机制,做到全员维护数据。引入外部制衡机制,充分利用第三方评估提升农业普查数据的可信度。


推荐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