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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司征集2019年卫生标准立项建议 含重大疾病的预防等

2018.7.12

  近日,法制司根据《标准化法》《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2019年度卫生标准立项建议公开征集,征集内容涵盖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技术要求、促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技术要求等,原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集2019年度卫生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国卫办法制函〔2018〕547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卫生标准制修订工作,根据《标准化法》《卫生标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公开征集2019年度卫生标准立项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建议范围

  (一)落实《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卫生健康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

  (二)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十三五”卫生与健康规划》及卫生健康领域各专项规划的技术要求;

  (三)促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的技术要求;

  (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的技术要求;

  (五)满足基层需求、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质量的技术要求;

  (六)提升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要求;

  (七)促进健康产业发展的技术要求;

  (八)卫生健康领域其他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征集范围不包括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另行征集。

  二、立项建议提交程序

  (一)任何公民、法人可通过卫生标准网随时提交卫生标准立项建议,2019年度卫生标准立项建议征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

  (二)具体提交方式: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数据查询”栏目点击卫生标准网,在卫生标准网界面点击“公开征集标准建议”,首次使用用户按要求进行注册,在线填写《卫生标准制修订建议书》。网上操作程序如有疑问,可咨询统计信息中心标准处(联系人:张黎黎;电话:010—68792564)。

  联系人:法制司 陈广刚

  联系电话:010—62030565

  (代章)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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