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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 落实破除“唯论文”不良导向措施办法

2020.4.07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部印发的《关于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若干措施(试行)》(国科发监〔2020〕37号)文件精神,改进科技评价体系,破除科技计划项目、科技奖励、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科技评价中过度看重“论文数量多少、影响因子高低”的导向,日前,辽宁省科技厅会同东北大学研究探讨破除科技评价中“唯论文”不良导向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并就搭建符合辽宁省实际的科研诚信评估指标体系深入交换了意见。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当前,我国国际科技论文数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第二位,但论文数量多不等于成果质量高、创新能力强,细究起来,科技评价活动中“只看数量和影响因子、不看论文质量”,简单化、一刀切地将论文数量与职称评定、绩效考核、资源分配直接挂钩,个别单位甚至将论文作为评价一切活动的标尺,滋生、助长了“唯论文”的不良导向。但不“唯论文”并不是讲不要论文,而是要写有价值、高水平的论文。破除科技评价中的“唯论文”导向就是要推行论文代表作制度,立足鼓励发表高质量论文,特别是“三类高质量论文”。

  座谈会上,双方还研究了科研诚信指标体系建设,并就指标体系分类和权重进行了细化分解,为此后开展重大科研失信行为调查,依法依规开展联合惩戒提供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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