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双香豆乙酯的禁忌症介绍
(1)本品通过胎盘,妊娠期给药可造成胎儿内出血或死胎。应用于妊娠最初3个月,有致胎儿畸形可能。产前服用可致新生儿或胎儿内出血和分娩流血过多,孕妇应禁用。
(2)本品能经乳腺分泌入乳汁中、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可致婴幼儿低凝血酶原血症。
(3)老年入应适当减少用量。
(4)下列情况应慎用:酒精中毒、恶病质、结缔组织疾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发热、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失代偿或肝硬化、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低下、重度营养不良、维生素 C或 K缺乏、胰腺疾病、口炎性腹泻、近期放射治疗后、严重糖尿病、高血压病、各种血液病、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感染性心内膜炎、肾功能不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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