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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优化科研仪器配置 发布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2024.2.06

  作为最早签署和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国家之一,我国始终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并将生物多样性保护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与绿色发展、减污、降碳、脱贫等协同推进,在就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监督执法、国际履约合作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生物多样性保护之路。

  我国幅员辽阔、陆海兼备,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复杂多样的气候类型,孕育了丰富而又独特的生态系统、物种和遗传多样性,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与全球生物多样性受威胁因素一致,中国我国生物多样性也受到自然生境丧失与破坏、自然资源过度利用、环境污染、外来物种入侵和气候变化等因素的不利影响。

  近日,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编制了《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3—203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以有效应对生物多样性面临的挑战,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平,切实支撑美丽中国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

  发布《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提升生物多样性治理水平的科学指引,是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持续推动“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以下简称“昆蒙框架”)落实的切实行动。

  行动计划明确,到2030年,生物多样性丧失趋势得到有效缓解,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水平显著提升。至少30%的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退化生态系统得到有效恢复,至少30%的陆地、内陆水域、沿海和海洋区域得到有效保护和管理,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陆域国土面积的30%。

  到2035年,形成统一有序、结构连通、动态调整的全国生物多样性保护空间格局;到2050年,全面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成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愿景。

  《行动计划》作为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总体规划和《生物多样性公约》履约核心工具,明确了我国新时期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部署了生物多样性主流化、应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威胁、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与惠益分享、生物多样性治理能力现代化等4个优先领域,每个优先领域下设6至8个优先行动,广泛涵盖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执法监督、宣传教育、社会参与、调查监测评估、保护恢复、生物安全管理、生物资源可持续管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城市生物多样性、惠益分享、气候与环境治理、投融资、国际履约与合作等内容,为各部门、各地区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提供指引。

  生态环境部将会同相关部门在国务院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协调机制的统筹领导下,深入推进《行动计划》落地实施,细化实化政策措施,加强跟踪调查评估,强化对地方的指导,共同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推进“昆蒙框架”目标实现作出中国贡献。

  其中,《行动计划》中提到加强生物多样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优化配置大型科研仪器等科研设备,完善资源库、样本库、数据中心、观测站和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和转化应用平台,推动科学数据管理和资源开放共享。

  优化科研仪器配置,可以提高生物多样性研究的效率和质量,为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根据科研工作的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各类科研仪器。应当重视科研仪器的更新换代,及时引入新技术和新设备,以满足生物多样性研究的新需求。同时,应加强科研仪器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科研人员能够熟练使用仪器,提高研究工作的质量。

  与此同时,《行动计划》还明确,开展生物多样性融资基础现状、存在问题及面临形势研究,从财政资金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交易、改革激励政策措施、发挥集体行动的作用、协同气候融资等方面提出保障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行动实施的融资渠道和规划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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