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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一企业环保监测数据作假 原因竟是运维人员偷懒捏造

2016.3.09

  为保障G20峰会的环境安全,杭州环保部门日前开展了“亮剑”专项执法行动,查处了两家涉嫌在在线监测设施上弄虚作假的企业。其中一家公司的两名90后运维人员为了在过年期间轻松放大假,也为了应付环保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公司处罚,竟然凭空捏造了运维记录和质控样比对的监测数据。

  化工厂监测仪器损坏

  运维人员偷懒捏造数据

  今年2月,杭州市环保局监察人员在对位于余杭区某企业的在线设施进行检查时发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污染物测定仪器的历史监测数据中有一个“552.4mg/L”的数据,没有在数据采集仪器(数据采集仪器与环保部门在线监控平台联网)上显示出来。在进一步对仪器的检查过程中发现,所有超过量程(数据采集仪器的量程为400mg/L)的数据未在数据采集仪器上显示出来,而是自动用上一个时间段的数据代替。

  监察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负责运维这家企业在线监测设备的杭州旭东升科技有限公司有问题。原来,公司技术人员在数据采集仪器上软件(由在线运维企业开发)上的“特殊设置”,导致数据采集仪器只能正常显示400mg/L以下的数据(如之前COD测定仪监测数据为552.4mg/L而数据采集仪却显示147.51mg/L)。

  监察人员对建德某化工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化工厂在线污染物测定仪器已经损坏,无法采集水样,且已经缺失半个月(2月8日至22日)监测数据,但在运维台账中却显示2月5日、19日运维人员都到现场进行日常维护,且记录里显示这两天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并在质控样比对中填下了仪器比对正常的监测结果数据。

  监察支队吴超烽告诉记者,正常情况下,如果运维单位规范运维,不可能出现长达半个月仪器数据缺失的情况,“且查询企业2月5日、19日的生产记录,显示企业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明显与运维记录不符。”

  监察人员当场固定证据,对运维单位开始了进一步询问调查。3月7日,在调出厂区视频监控,拿出充足物证后,监察人员对运维人员再次询问调查,运维人员这才交代了事情的全部过程:原来,案发点位的在线设施运维工作由杭州安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两名90后负责,2月份他们只在26日到企业现场运维了一次,2月5日、19日的运维记录和质控样比对的监测数据全是他们凭空捏造的,为的是既能应付环保部门的日常检查和公司的处罚,又能在过年期间轻轻松松放一个大假。

  主体责任仍在企业

  下一步将严惩相关责任人

  环保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在线监测设施)是指在污染源现场安装的用于监控、监测污染物排放和用于数据采集、传输的仪器、仪表,是污染防治设施的组成部分,也是环保部门监控记录企业排污情况的眼睛。近几年,随着环保在线数据应用越来越广(排污费征收、总量核定等),部分不法单位将弄虚作假、规避监管的念头打到在线设施上来。

  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作为污染物治理设施的一部分,产权属于企业,即使企业通过民事合同将该设施的运维工作委托给第三方公司,主体责任仍在企业,因此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不正常运行企业难逃责任。

  根据新《环保法》第六十三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伪造监测数据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据悉,下一步环保部门将会连同公安部门,继续对涉事企业和相关运维单位及责任人开展调查,如果查实,将根据新《环保法》的规定,依法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惩相关责任人。

  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刘雄伟说,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市、县两级环保部门还将集中开展一系列“亮剑”专项执法行动,对全市各类企业开展突击检查,重点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不正常使用污染物防治设施、偷排漏排,违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伪造或者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G20峰会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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