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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在即 陕西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

2017.9.01

  为做好2017年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西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前下发《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整治的通知》,组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秋季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

  按照《通知》要求,各区县食药监部门加强了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的检查。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索证索票贮存、监督量化分级动态等级评定公示,以及提供公用餐饮具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的餐饮具消毒保洁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检查,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违规加工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督促学校食堂开展明厨亮灶建设,确保年底前西安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对问题严重的坚决停止其餐饮服务,并通报辖区教育行政部门。

  加强了对“小饭桌”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加强“小饭桌”食品安全的日常管理,开展学校(托幼机构)周边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整治,严禁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经营“三无”食品,杜绝学校周边100米内存在食品摊贩现象。并建立畅通的联系渠道,做到校园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控制、早报告,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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