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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大润发等多家超市“榜上有名”

2018.9.21

海南省食药监局20日发布今年第36期食品安全抽样检验通告。该局近期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酒类等9类产品共计264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19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南国、大润发、旺佳旺等多家超市“榜上有名”。

海南省食药监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食药监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

附: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洋浦普瑞综合市场熊芳C043号摊位销售的鸭肉,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值为4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洋浦普瑞综合市场林玉娟C041号摊位销售的鸭肉,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值为4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万宁兴隆莫昭善鸡鸭摊位销售的乌鸡,磺胺类(总量)检测值为38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四)万宁兴隆曾玉莲鸡鸭摊位销售的乌鸡,磺胺类(总量)检测值为432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五)三亚第一市场肖亚冠光鸡摊位销售的乌鸡,磺胺类(总量)检测值为182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六)东方南国超市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鲜乌鸡,磺胺类(总量)检测值为148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

(七)白沙牙叉徐月勋光鸭摊销售的文昌鸡肉,尼卡巴嗪残留标志物检测值为282μg/kg,标准规定为≤200μg/kg。

(八)临高江南市场秦不二摊位销售的猪肉,呋喃唑酮代谢物检测值为16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九)陵水百佳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蛋,氟苯尼考检测值为0.17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十)海口美兰白龙市场李丹梅光三鸟摊销售的鸭肉,五氯酚酸钠检测值为2.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十一)海南定安天安实业有限公司海口凤翔东路店销售的翠园红鸭,五氯酚酸钠检测值为3.0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十二)三亚第一市场吉美玉光鸡摊位销售的水鸭,五氯酚酸钠检测值为2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十三)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南琼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琼宝牌香粒腊肠(规格:300克/袋,生产日期:2018-07-01),氯霉素检测值为0.83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十四)国营海南省枫木鹿场生产销售的康鹿牌鹿血酒(规格:125mL/瓶,生产日期:2018-04-20),酒精度检测值为32.8%vol,产品标签明示值为35%vol,产品明示标准(Q/KL 0008S-2017)规定为34.0%vol-36.0%vol。

(十五)海南尖岭蜂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尖峰岭土蜂蜜(规格:500g/瓶,生产日期:2018-06-01),氯霉素检测值为28.8μg/kg ,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十六)海南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海口屹达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虾仁,N-二甲基亚硝胺检测值为47.5μg/kg,标准规定为≤4.0μg/kg。

(十七)海南方广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丰席树牌诺丽原汁(规格:50ml/瓶,10瓶/盒,生产日期:2018-07-11),菌落总数5次检测值分别为740CFU/mL 、650CFU/mL 、610CFU/mL、1000CFU/mL 和810CFU/mL,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 CFU/mL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 CFU/mL。

(十八)海南旺佳旺商贸有限公司海垦店销售的标称海南禾日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禾日香牌生粉(规格:200克/袋,生产日期:2018-06-10),菌落总数5次检测值分别为140000CFU/g 、23000CFU/g 、240000CFU/g 、22000CFU/g 和140000CFU/g,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菌落总数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超过100000CFU/g且至少3次检测结果不超过10000CFU/g。

(十九)海口琼山陈大贵新海府餐厅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为298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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