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精神和《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农建发〔2022〕1号)要求,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目前专家组名单如下。专家组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于立宏 辽宁省农业发展服务中心研究员 马云桥 黑龙江省
将《预通知》内关于检测实验室、省级质量控制实验室和国家级质量控制实验室这3类实验室的职责、条件要求以及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理化性状检测指标及主要仪器设备进行一个简要的分享。
遵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要求,我们会同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编制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
《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验室筛选技术规定》文件,对土壤详查计划检测项目和采用的分析方法以及实验室应配备的仪器设备基本要求作出了规定。
为保障河北省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规范进行,河北省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普办”)决定组织开展土壤普查外业调查采样机构筛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在业内多被称为“三普”,距离“二普”开启的时间1979年,已经时隔43年。40多年来,中国的城乡社会经历了最剧烈的变化。“三普”的推进,将为一切问题的解答,提供最为详细和科学的依据。这次普查将历时4年,6万个样点分散在70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预计会动员17万人。
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更是国家粮食安全和百姓“米袋子”的基础。在去年底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耕地保护要求要非常明确,18亿亩耕地必须实至名归,农田就是农田,而且必须是良田。要想真正落实“藏粮于地”,首先就要有健康肥沃高质量的耕地。
随着各项筹备工作的推进,土壤三普即将进入实地取样调查的阶段。在第二次土壤普查40年后,这一次普查的重要性在哪里?40年来我国土壤又发生了怎样的变化?记者采访了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科学院耕地科技创新总首席科学家,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研究员周卫。
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普查实验室筛选工作的通知》(农建发〔2022〕3号)要求,经相关实验室自愿申请,所在地省级第三次土壤普查办公室(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初步筛选推荐,我们组织专家复核和评审等程序,确定了第一批检测实验室名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日至4月7日。
屹尧科技长期从事“微波化学”和 “样品前处理”仪器研发和生产,其微波消解仪和亚沸酸纯化仪是土壤检测前处理过程中的重要使用仪器,为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提供了多样化的前处理解决方案。
湖北省政府印发《关于开展第三次全省土壤普查的通知》,计划从今年起启动第三次土壤普查,用4年时间对全省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和部分未利用地的土壤进行“全面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