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5749-2006规定了生活饮用水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 单位卫生要求、二次供水卫生要求、涉及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要求、水质监测和水质检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城乡各类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也适用于分散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制、出厂水和官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
5、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6、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7、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8、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
2.5删除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暂行规定新标准中删除了GB 5749-2006中表4“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部分水质指标及限值”的过渡性要求。同时结合现阶段我国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现状,因水源与净水技术限制时对菌落总数、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和浑浊度等4项指标保留了过渡性要求。...
Copyright ©2007-2022 ANTPEDIA,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07018254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5018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103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