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汽车动力电池的回收利用目前面临组织、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困难,是一块难啃的骨头,相关部门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与紧迫性。为此,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等5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版)》(2016年第2号公告),对回收主体及其责任、回收利用企业资格和动力电池设计、生产技术等方面予以规范,这是非常及时和必要。 ...
“建议在社会征信体系中,增加新能源汽车车主的动力电池编码信息。在电池回收时,由回收企业上报管理机构,定时更新个人征信信息,以此杜绝车主私自拆卸电池并在市场上非法出售的行为。”陈虹表示。 代表委员们还表示,考虑到我国的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刚刚起步,建议在新能源汽车销售阶段,将其中一部分购车款或政府补贴,转入环保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开展电池的梯级利用研发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
动力蓄电池产销量逐年攀升,其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也迫在眉睫。 今年2月,工信部等7部门印发《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加强对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按照深圳的回收方案,到2020年,要实现对所有纳入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全生命周期监管,建立完善的动力电池监管回收体系。 ...
同时,按照急用先行的原则,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16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重点标准。目前,已发布动力蓄电池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和余能检测4项国家标准,梯次利用要求标准正在报批,电池拆卸、包装运输、材料回收3项标准也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其他标准正在抓紧研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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