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总吨及以上载运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应当按照交通运输部的规定制定《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污染应急计划》和货物资料文书,明确应急管理程序与布置要求。 400总吨及以上载运散装有毒液体物质的船舶可以制定《船上污染应急计划》,代替《船上有毒液体物质污染应急计划》和《船上油污应急计划》。 ...
第三十七条 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的船舶,其承运人、货物所有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船舶作业申请书,内容包括作业船舶资料、联系人、联系方式、作业时间、作业地点、过驳种类和数量等基本情况; (二)船舶作业方案、拟采取的监护和防治污染措施; (三)船舶作业应急预案; (四)对船舶作业水域通航安全和污染风险的分析报告; (五)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污染清除作业单位签订的污染清除作业协议...
120GB/T 15076.10-2019钽铌化学分析方法 第10部分:铌中铁、镍、铬、钛、锆、铝和锰量的测定 直流电弧原子发射光谱法GB/T 15076.10-19942020/11/121GB/T 15076.2-2019钽铌化学分析方法 第2部分:钽中铌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和色层分离重量法GB/T 15076.2-19942020/11/122GB/T 16310.5-2019船舶散装运输液体化学品危害性评价规范...
罗清泉委员举例,被取消的第二项是“船舶在港区水域内进行洗舱、清舱、驱气、排放压载水、残油、含油污水接收、舷外拷铲及油漆等作业”,但是,船舶有很多种类,有些就是运输危化物品的,对这一类船的洗舱、清舱是要严格管理的,因为这类危化物品运输船舶的洗舱清舱造成的污染,可能比保留的第五项“船舶进行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的过驳作业”造成的污染更严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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