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畜禽养殖产地环境评价规范(HJ 568-2010)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落实国务院关于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精神,防治环境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本标准是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系列评价标准之一,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在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督管理工作中,可以参照该系列标准中的指标和监测、评价方法评估食用农产品产地环境状况。...
)标注虚假的食用农产品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或者标注伪造、冒用的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 ...
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体系由市级监管平台、县级监管平台、各追溯试点单位(农产品生产基地、农药经营店)三级平台构成。 按《方案》要求,2015年建成市级和2个以上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平台,将所有农业镇(街道)检测室建成追溯点,选择40家左右农业标准化基地建成追溯点。...
产地准出的食用农产品,要求在销售时向购买方出具产地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经营者购进食用农产品时,要求查验批次产地证明、合格证明或者购货凭证。通过层层倒逼机制,进一步推进食用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同时,推广应用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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