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C 61000-6-4:2011
电磁兼容性(EMC).第6-4部分:通用标准.工业环境的排放标准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 - Part 6-4: Generic standards - Emission standard for industrial environ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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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IEC 61000-6-4:2011
发布
2011年
中文版
GB 17799.4-2012 (等同采用的中文版本)
发布单位
国际电工委员会
替代标准
IEC 61000-6-4:2006/AMD1:2010/ISH1:2011
当前最新
IEC 61000-6-4:2018 RLV
 
 
适用范围
范围和对象 IEC 61000 的这一部分关于 EMC 辐射要求适用于在工业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如下所述。涵盖 0 Hz 至 400 GHz 频率范围内的发射要求。没有指定要求的频率不需要进行测量。如果不存在相关的专用产品或产品系列 EMC 辐射标准,则适用此通用 EMC 辐射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旨在连接到由高压或中压变压器供电的电力网络的设备,该变压器专用于为制造或类似工厂供电的装置供电,并且旨在在工业场所或工业场所附近运行,如下所述。本标准还适用于由电池供电并打算在工业场所使用的设备@。该标准涵盖的环境是室内和室外的工业环境。工业场所的特征还在于存在以下一个或多个示例: ?C 工业@科学和医疗 (ISM)1)) 设备; ?C 频繁开关的重感性或容性负载; ?C 高电流和相关磁场。本标准的目的是定义与连续和瞬态传导和辐射骚扰相关的设备的发射测试要求。选择排放要求是为了确保工业场所正常运行的设备产生的干扰不会超过可能妨碍其他设备按预期运行的水平。不考虑设备的故障情况。出于测试目的,并非所有干扰现象都包含在本标准中,而仅包含那些被认为与本标准所涵盖的设备相关的干扰现象。这些要求代表了基本的电磁兼容性发射要求。为每个考虑的端口指定了要求。注 1:本标准不包括安全考虑。注 2:在特殊情况下,会出现本标准中规定的级别无法提供足够保护的情况;例如,在靠近设备使用敏感接收器的情况下。在这些情况下,可能必须采取特殊的缓解措施。 1) 如 CISPR 11 中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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