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15425:2017
粘合剂.承载木结构用单组分聚氨酯.分类和性能要求

Adhesives - One component polyurethane (PUR) for load-bearing timber structures - Classification and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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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
EN 15425:2017
发布
2017年
发布单位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
替代标准
EN 15425:2023
当前最新
EN 15425:2023
 
 
引用标准
EN 14080:2013 EN 15416-1:2017 EN 15416-3:2017 EN 15416-4:2017 EN 15416-5:2017 EN 1995-1-1:2004 EN 302-1:2013 EN 302-2:2013 EN 302-3:2013 EN 302-4:2013 EN 302-7:2013 EN 302-8:2017 EN 923:2015 EN ISO 2555:1999
被代替标准
FprEN 15425-2016
适用范围
该欧洲标准根据单组分聚氨酯 (PUR) 粘合剂在规定的气候暴露条件下是否适合用于承重木结构,对单组分聚氨酯 (PUR) 粘合剂进行了分类;它规定了仅用于工厂制造或类似工厂制造的承重木结构的粘合剂的性能要求。 它还对“粘合剂系列”进行了分类,其中该系列中的所有产品都具有几乎相同的物理/化学特性和粘合性能,但反应性不同。 本欧洲标准仅规定了在与规定条件相对应的环境中使用的粘合剂的性能。 本欧洲标准的性能要求仅适用于粘合剂,不适用于木结构。 本欧洲标准不涵盖现场胶合用粘合剂的性能(工厂条件除外),也不涵盖人造板的生产,实木板或膨胀和收缩性能显着降低的改性和稳定木材除外,例如乙酰化木材、热处理木材和聚合物浸渍木材。 该欧洲标准主要供粘合剂制造商使用以及在用粘合剂粘合的木结构中使用,以评估或控制粘合剂的质量。 这些要求适用于粘合剂的型式试验。 生产控制活动不属于本欧洲标准的范围。 符合本欧洲标准要求的粘合剂足以用于承重木结构,前提是粘合过程是根据适当的产品标准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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