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欧洲标准适用于 ISO 4306-2 中定义的移动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的设计、构造、安装、使用信息、维护和测试。
附录 A 中给出了移动式起重机类型的示例。
本欧洲标准不适用于: 随车起重机(参见 EN 12999);海上起重机(参见 EN 13852-1);浮式起重机(参见 EN 13852-2);可变前移卡车(参见 EN 1459) 注 1 可变前移卡车通常称为伸缩臂叉装机;移动式自装式塔式起重机;用于物体处理的土方机械(参见 EN 474 系列)。
本标准不涵盖与人员提升相关的危险。
注 2:使用移动式起重机提升人员须遵守特定的国家法规。
本欧洲标准涵盖的移动式起重机设计用于有限数量的应力循环和特定的运动属性,例如根据 ISO 4301-2:1985,A1 组平稳应用驱动力和负载条件。
对于抓斗、磁铁或类似工作等工作循环,需要额外的规定,这些规定超出了本欧洲标准的范围。
本欧洲标准涵盖的危险由附录 C 确定。
本文件不适用于 CEN 发布本文件之日之前制造的移动式起重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