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0.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词汇)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387 条与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词汇) 相关的标准,共 26

本部分规定了葡萄牙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本部分适用于以汉字译写葡萄牙语地名。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Portugese

ICS
01.040.01
CCS
A14
发布
2003-03-11
实施
2003-10-01

Terminology work--Vocabulary--Part 1:Theory and application

ICS
01.040.01
CCS
A22
发布
2000-12-28
实施
2001-07-01

本标准规定了术语工作理论与应用方面的基础词汇。本标准不包含GB/T 16786-1997《术语工作 计算机应用 数据类目》所涉及的同术语工作有关的计算机应用程序方面的词汇。

Terminology work--Vocabulary--Part 1: Theory and application

ICS
01.040.01
CCS
A22
发布
2000-12-28
实施
2001-07-01

本标准规定了在术语工作和术语编纂中用于语言和信息处理的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术语数据库的研究、开发、维护及管理工作,在其他涉及术语数据处理的工作中也可参考使用。

Terminology work--Computer applications--Vocabulary

ICS
01.040.01
CCS
A22
发布
1998-11-05
实施
1999-06-01

本标准规定了可靠性、维修性领域基本的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产品所进行的可靠性、维修性活动。

Reliability and maintainability terms

ICS
01.040.01
CCS
L05
发布
1994-12-06
实施
1995-07-01

本标准规定了表面分析四种常用技术(俄歇电子能谱术、X射线光电子能谱术、二次离子质谱术和离子散射谱术)的基本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制订表面分析标准与编写技术文件和书刊时使用。

Terms relating to surface analysis

ICS
01.040.01
CCS
A42
发布
1992-08-20
实施
1993-03-01

Standards for Family Education Evaluation of Minors Involved in Litigation

ICS
01.040.01
CCS
A 00
发布
2024-05-09
实施
2024-06-09

1. 引言 1.1 目的 1.2 范围 2 关于起草 2.1 起草单位 2.2 起草人 3. 术语和定义 3.1. 基本概念 3.1.1 非物质文化遗产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3.1.2 文化多样性 (Cultural Diversity) 3.1.3 非遗传承人 (Heritage Bearer) 3.1.4 文化可持续性 (Cultural Sustainability) 3.1.5 非遗分类 (Categories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3.1.6 文化生态 (Cultural Ecology) 3.2 数字化技术与工具 3.2.1 数字孪生 (Digital Twin) 3.2.2 虚拟重建 (Virtual Reconstruction) 3.2.3 三维建模 (3D Modeling) 3.2.4 虚拟现实技术 (Virtual Reality Technology) 3.2.5 增强现实技术 (Augmented Reality Technology) 3.2.6 传感技术 (Sensing Technology) 3.3. 数据管理与存储 3.3.1 文化数据分析 (Cultural Data Analysis) 3.3.2 数字存档 (Digital Archiving) 3.3.3 数据采集 (Data Collection) 3.3.4 数据处理 (Data Processing) 3.3.5 云存储服务 (Cloud Storage Service) 3.4 互动体验与展示 3.4.1 交互式体验 (Interactive Experience) 3.4.2 多媒体展示 (Multimedia Presentation) 3.4.3 社交媒体 (Social Media) 3.5 数字化传承与教育 3.5.1 数字传承 (Digital Inheritance) 3.5.2 虚拟教育平台 (Virtual Education Platforms) 3.5.3 数字工具和资源 (Digital Tools and Resources) 3.5.4 在线学习和认证 (Online Learning and Certification) 3.5.5 非遗知识图谱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Knowledge Graph) 3.6 技术架构与维护 3.6.1 开放式档案信息系统 (Open Archival Information System, OAIS) 3.6.2 知识管理系统 (Knowledge Management System, KMS) 3.6.3 系统稳定性 (System Stability) 3.6.4 技术支持 (Technical Support) 3.7 分析与智能应用 3.7.1 大数据分析 (Big Data Analysis) 3.7.2 机器学习 (Machine Learning) 3.7.3 人工智能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 3.7.4 仿真模拟 (Simulation Modeling) 3.8 用户体验与设计 3.8.1 用户界面设计 (User Interface Design, UID) 3.8.2 体验设计 (Experience Design, XD) 3.8.3 数字展览 (Digital Exhibition) 3.9 项目管理与质量控制 3.9.1 需求分析 (Requirements Analysis) 3.9.2 建模与仿真 (Modeling and Simulation) 3.9.3 系统集成 (System Integration) 3.9.4 验证和测试 (Verification and Testing) 3.9.5 用户培训 (User Training) 3.9.6 系统部署 (System Deployment) 3.9.7 维护与更新 (Maintenance and Update) 3.9.8 用户反馈 (User Feedback) 3.9.9 项目生命周期管理 (Project Lifecycle Management) 3.9.10 质量保证 (Quality Assurance, QA) 3.10 法律与政策 3.10.1 数字版权管理 (Digital Rights Management, DRM) 3.1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Law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3.10.3 文化遗产影响评估 (Cultural Heritage Impact Assessment) 4 修订与更新 5 附则

Terminology specification for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digital twin system

ICS
01.040.01
CCS
R884
发布
2024-04-22
实施
2024-04-22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碳纤维复合材料工作梯的分类与命名、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地面保障、维修维护、应急工程等用途的碳纤维复合材料工作梯。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053(所有部分)  固定式钢梯及平台安全要求     GB 7059  便携式木折梯安全要求     GB 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     GB/T 17620  带电作业用绝缘硬梯     GB/T 17889(所有部分)  工作梯     GJB 145A-1993  防护包装规范     GJB 150.3A-2009  军用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3部分:高温试验     GJB 150.4A-2009  军用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4部分:低温试验     GJB 150.10A-2009  军用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10部分:霉菌试验     GJB 150.11A-2009  军用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11部分:盐雾试验     GJB 150.12A-2009  军用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12部分:砂尘试验     GJB 150.16A-2009  军用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16部分:振动试验     GJB 150.18A-2009  军用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方法  第18部分:冲击试验     GJB 1765A-2008  军用物资包装标志     HB 7736  复合材料预浸料物理性能试验方法 3  术语和定义     GB 12142、GB/T 17889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作梯  carbon fiber reinforced compositesladder      以碳纤维作为增强相的复合材料为主体材料的工作梯。 3.2       复合材料分层  composites delamination     由层间应力或制造缺陷等引起的复合材料铺层之间的脱胶分离破坏现象。 3.3       挂梯  hanging ladder     带有悬挂结构和支撑结构、使用时梯脚离地的工作梯。 3.4     依靠式工作梯  leaning ladder     使用时斜靠在攀爬目标物表面、梯脚不离地的工作梯。 3.5       设计载荷  design load     额定载荷与安全系数的乘积,是结构能承受的极限载荷,预计在大于该载荷作用下,结构将被破坏或丧失承载能力。 3.6       单脚踩踏宽度  pedal width     工作梯单个踏板/踏棍的实际可供踩踏的宽度 。 4  分类与命名 4.1  分类     按照使用时碳纤维复合材料工作梯(以下简称:工作梯)的状态,工作梯分为:     ——挂梯,用代号“HL”表示;      ——依靠式工作梯,用代号“IL”表示;     ——自立式工作梯,用代号“SL”表示。     按照碳纤维复合材料工作梯的结构,工作梯分为:     ——一体式工作梯;     ——分段式工作梯;     ——延伸式工作梯。     根据碳纤维复合材料工作梯是否固定在建筑物或设备上,工作梯分为:     ——固定式工作梯;     ——便携式工作梯。 4.2  命名     除另有规定外,工作梯的命名应包括分类代号、工作梯额定载荷、最大使用高度、最小内侧宽度和本文件号,内容及格式见图1。 图1  工作梯命名方式     示例:     使用高度为1800mm,底梯段最小内侧宽度为350mm,额定载荷100kg的自立式工作梯,按本文件命名为:      SL100-1800×350。 5  技术要求 5.1  功能要求     工作梯应能实现接口连接、攀登进入设备、高处作业、快速折叠打开/拆装等功能要求。     a)  接口连接功能:工作梯应能与使用场所的建筑/设备相应接口连接固定,工作状态下,踏板应水平,使用时接口处不发生松动;     b)  攀登功能:工作状态下,人员进行登梯和下梯动作(人数按照同时攀登工作梯的最大人数),应顺利无阻碍;     c)  高处作业:在作业工况下,人员位于最高工作位置的踏棍/踏板/工作台的各个边缘处(身体未探出梯身时),工作梯应不发生倾倒;     d)  快速折叠打开/拆装:除另有规定外,具有折叠、拆装功能的工作梯应能实现在不使用专用拆装工具的情况下,顺利完成折叠打开及拆装操作。 5.2  外观     工作梯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工作梯表面应光滑平整,无锈斑、凹陷、划痕、擦伤等现象;     b)  工作梯颜色应与要求颜色一致,无明显色差;     c)  梯管边角应为圆角,光滑顺畅;     d)  分段式工作梯打开或组装后,梯段与梯段之间应平直无歪斜; 5.3  外形尺寸 5.3.1  挂梯     挂梯挂靠时应保证两支腿稳固的支撑在支撑位置上,踏棍/踏板应处于水平位置,单脚踩踏宽度应不小于85mm,踏板应作防滑设计,型式结构及基本尺寸参数见图2和表1。 图2  挂梯型式结构示意图 表1  挂梯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 最小值 最大值 最上端梯柱内侧距离/踏板(踏棍)位于梯柱两侧时最上端踏板(踏棍)外沿之间的间距/踏板(踏棍)位于梯柱两侧每节只有一个踏板(踏棍)时踏板(踏棍)外沿到梯柱中心线距离的2倍b1/mm 280 - 最底层踏板(踏棍)距离地面高度l1/mm 50 350 踏板(踏棍)纵向间距l2/mm 230 300 使用时倾斜角度ɑ/? 55 90 5.3.2  依靠式工作梯     依靠式工作梯使用期间两梯脚应同时着地,踏棍/踏板应处于水平位置,踏板应作防滑设计,型式结构及基本尺寸参数见图3和表2。 图3  依靠式工作梯型式结构示意图 表2  依靠式工作梯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 最小值 最大值 最上端梯柱内侧间距b1/mm 280 - 最下端梯柱外侧间距b2/mm 340 - 底层梯板前缘与梯子最前端边缘距离f /mm 50 - 扶手a高度h1/mm 860 960 最底层踏板(踏棍)距离地面高度l1/mm 0.5l2 l2+15 踏板(踏棍)纵向间距l2b,mm 230 300 使用时倾斜角度ɑ c/? 30 75 a  ɑ≥60? 时,可不设置扶手;b1>2200mm时,工作梯两侧设置扶手外中线应设置栏杆。  b  550mm≤g+2l2≤700mm,g为两踏板(踏棍)水平间距。 c  固定式工作梯倾角优选30? ~35? ,偶尔进入的倾角宜选42? ,经常性双向通过的倾角宜选38? 。 5.3.3  自立式工作梯     自立式工作梯使用期间四个梯脚应同时着地,踏棍/踏板应处于水平位置,踏板应作防滑设计,型式结构及基本尺寸参数见图4和表3。 图4  自立工作梯型式结构示意图 表3  自立式工作梯基本参数 基本参数 最小值 最大值 前侧最上端梯柱内测间距b1/mm 280 - 前侧最下端梯柱外侧测间距b2/mm 340 - 后侧最上端梯柱内测间距b3/mm 280 - 后侧最下端梯柱外测间距b4/mm b2 - 最底层踏板(踏棍)距离地面高度l1/mm 0.5l2 l2+15 踏板(踏棍)间距l2/mm 225 350 最上侧踏板深度l3/mm 200 - 前段梯身使用状态倾斜角度ɑ/? 30 75 后段梯身使用状态倾斜角度 /? 65 75 5.4  连接件 5.4.1  材质     与工作梯的碳纤维复合材料零部件相接触的连接件,宜选用钛合金材质,如用铝合金或钢质的连接件,应在连接件和碳纤维复合材料零部件间增加电化学腐蚀防护层。 5.4.2  连接     工作梯的梯管与连接件的装配长度宜不小于15mm,当采用机械连接时,装配孔距离碳纤维复合材料梯管端口距离e与孔径D的比值应不小于3。 5.5  壁厚     除另有规定外,梯管的最小壁厚宜不小于1mm。内嵌连接件的配合处梯管最小壁厚宜不小于1.5mm,外包连接件的配合处梯管的最小壁厚宜不小于1.2mm。 5.6  重量     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重量尽可能轻。 5.7  载荷 5.7.1  额定载荷     除另有规定外,工作梯额定载荷应不小于M。M应满足公式(1)的条件: ………………………………………………(1)     式中:     M ——额定载荷,kg;     N ——同时登梯人数。     注:除另有规定外,便携式工作梯同时登梯人数应不超过2人。     工作梯应满足完成加载、卸载额定载荷操作后,永久变形率≤0.1%。 5.7.2  设计载荷     除另有规定外,工作梯设计载荷应不小于额定载荷的1.35倍。     工作梯应满足完成加载、卸载设计载荷操作后,工作梯及其部件不能发生极限破坏。 5.8  环境适应性     除另有规定外,工作梯应能满足以下要求:     a)  工作梯应能够在-40℃~50℃环境下储存和使用;     b)  工作梯应能够在GJB 150.11A-2009盐雾条件下表面不起泡、机械部件活动顺畅无黏连;     c)  工作梯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应具备抑制黑曲霉、黄曲霉、杂色曲霉、绳状青霉、球毛壳霉菌种生长的能力,经过不少于28d的持续试验,工作梯应达到0级标准;     d)  工作梯应能够在风速18m/s、吹砂浓度1.1g/m3、1.5h的吹砂侵蚀后,产品无明显损伤,零部件活动顺畅;     e)  带包装箱的工作梯应在经历GJB 150.16A-2009中程序I的运输振动试验后,不发生永久变形或损坏;     f)  工作梯应在经历GJB 150.18A-2009中的冲击试验后,不发生永久变形或试验破坏。 5.9  疲劳     挂梯置于使用状态下,对最底层踏板/踏棍中央施加额定载荷,稳定时间不低于2s,然后卸除额定载荷,进行循环动态疲劳试验,要求不发生破坏的循环数不少于36500次。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碳纤维复合材料工作梯的检验应包括质量一致性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组批     工作梯应按照以下规则组批管理:     a)  一段时间内,采用同一批次或连续批次原材料、相同的生产工艺、相同型号的制造设备生产的同一型号产品宜作为一个生产批次管理;     b)  同一订单的相同型号产品宜作为一个生产批次管理。 6.3  抽样     工作梯的质量一致性检验应在出厂前进行全检。     除另有规定外,工作梯的型式检验除首架梯必检,其他宜按照表4抽样规则进行抽样检验。 表4  工作梯抽样规则 每批工作梯数量 随机最少抽样数量 ≤50 1 51~99 2 ≥100 按数量的2% 6.4  检验项目     工作梯检验项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工作梯检验项目 序号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质量一致性检验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1 功能要求 √ √ 5.1 7.1 2 外观 √ √ 5.2 7.2 3 外形尺寸 √ √ 5.3 7.3 4 重量 √ √ 5.6 7.4 5 额定载荷 √ √ 5.7.1 7.5.1 6 设计载荷 √ - 5.7.2 7.5.2 7 环境适应性 √ - 5.8 7.6 8 疲劳试验a √ -   a  除另有规定外,挂梯的型式检验应包含疲劳试验,其他类型工作梯不作要求。 6.5  判定规则 6.5.1  缺陷分类     按照对工作梯的影响程度,将工作梯的缺陷分为:致命缺陷和一般缺陷。     致命缺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开裂与分层、连接件脱粘松动、额定载荷和设计载荷试验未通过、环境适应性未通过、疲劳。     一般缺陷包含但不限于:功能要求、外观、外形尺寸、重量。 6.5.2  全数检验规则     采用全数检验方式时,如出现致命缺陷,则判整批不合格。如出现一般缺陷,当缺陷工作梯数量小于批量的20% 时,排除缺陷并经验证有效后可继续进行下一步检验,当缺陷工作梯数量大于批量的20%时,判整批不合格。不合格批产品,找出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有效后,重新检查。 6.5.3  抽样检验规则     采用抽样检验方式时,如有1套产品不合格,则判整批不合格。不合格批产品,找出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验证有效后,重新检查并加倍抽验。 7  试验方法 7.1  功能 7.1.1  接口连接功能     将工作梯组装或打开至使用状态,与实物接口或模拟接口进行连接,连接操作应顺畅,完成连接和梯身调整操作后,工作梯应连接牢固,梯身稳固,梯板与地面平行。 7.1.2  攀登功能     将工作梯置于工作状态,人员进行登梯和下梯动作(人数按照同时攀登工作梯的最大人数),应顺利无阻碍。 7.1.3  高处作业功能     将工作梯置于工作状态,人员登梯至允许高处作业的最高位置,在各个边缘位置停留至少5min(身体不探出工作梯外部),工作梯应不倾倒。 7.1.4  快速折叠打开/拆装功能     不使用专用拆装工具,将工作梯由折叠或拆卸状态打开或组装到使用状态,再由使用状态折叠或拆卸到包装状态,操作应顺畅。 7.2  外观     外观采用目视检查。 7.3  外形尺寸     使用分度值为1mm的卷尺,检查5.3章节中规定的外形尺寸。 7.4  重量     用称量精度不超过1kg的秤进行称量,重量应能满足要求。 7.5  载荷 7.5.1  额定载荷     预承载操作:将工作梯打开或组装至使用状态,调整梯身使其按照工作状态放置,将工作梯的工作平台表面或距离支点最远的梯板上表面作为加载位置,在加载位置上施加额定载荷,静置不少于5min后卸载。     施加额定载荷操作:将工作梯打开或组装至使用状态,调整梯身使其按照工作状态放置,测量加载位置到地面尺寸H0,在加载位置上施加额定载荷,静置不少于5min后卸载,测量加载位置到地面尺寸H1,计算永久变形率:(H0-H1)/H0×100%,永久变形率应在要求范围内。目视检查工作梯各部件是否出现可见损坏或试验破坏。 7.5.2  设计载荷     将额定载荷换成设计载荷,加载和卸载步骤同7.5.1,卸载后目视检查工作梯及其部件是否发生极限破坏。 7.6  环境适应性 7.6.1  高温贮存及使用性能     按GJB 150.3A-2009测试工作梯在高温贮存及使用性能。 7.6.2  低温贮存及使用性能     按GJB 150.4A-2009测试工作梯在低温贮存及使用性能。 7.6.3  抗盐雾     按GJB 150.11A-2009试验方法测试工作梯部件抗盐雾的能力。 7.6.4  抗霉菌     按GJB 150.10A-2009试验方法测试工作梯碳纤维复合材料部件抑制黑曲霉、黄曲霉、杂色曲霉、绳状青霉、球毛壳霉菌种生长的能力,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28d,工作梯应达到0级标准。 7.6.5  抗风沙     按GJB 150.12A-2009试验方法测试工作梯部件的抗风沙能力。 7.6.6  运输振动     按GJB 150.16A-2009试验方法程序I的步骤测试工作梯的抗运输振动能力。 7.6.7  抗冲击     按GJB 150.18A-2009试验方法测试工作梯的抗冲击的能力。 7.7  疲劳测试     将挂梯置于使用状态下,对最底层踏板/踏棍中央施加额定载荷,稳定时间不低于2s,然后卸除额定载荷,进行循环动态疲劳试验,记录循环次数,要求不发生破坏的循环数不少于36500次。 8  标志、包装、运输及储存 8.1  标志 8.1.1  产品标志     梯身标志样式及位置无特殊要求时应符合GB 7059的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产品标志应安装在产品的明显位置;     b)  梯身上应设置标有基本警示标志及产品数据信息的标志;     c)  工作梯应有触电危险警示标志或等效图形标志,如:“注意:防止触电-不应在可能与电路接触的场合使用”。该标志应在右梯框外侧,距离工作梯底端高度1.4m~1.8m处;     d)  标志应清晰、明显易见;     e)  标志的位置设置应确保当延伸梯伸长或收缩、折梯张开或折叠过程中不会被其他部件损坏。 8.1.2  包装标志     包装标志应符合GJB 1765A的规定,同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a)  包装标志应具有防水功能;     b)  包装标志应固定在包装箱长度方向的两端;     c)  工作梯包装标志至少应包含产品名称、产品型号、批号/编号、数量、发货日期、生产厂家及联系方式等信息;     d)  除另有规定外,包装标志格式宜参照附录A中的格式和内容。 8.2  包装     除另有规定外,包装要求及方式见附录B。 8.3  运输     工作梯的运输应按以下要求:     a)  工作梯可采用航空、铁路、公路等方式运输;     b)  工作梯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防水、防雨、防碰;     c)  工作梯运输时应满足“包装箱堆叠层数不大于5层,堆叠高度不得超过2m”的要求,运输过程中包装箱应固定牢固;     d)  产品不宜与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腐蚀性等危险品同车运输。 8.4  储存 工作梯产品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40℃~50℃,相对湿度不大于80%,无腐蚀性气体,无强烈机械振动和冲击的库房里。

Specification for carbon fiber reinforced polymer based composite ladder

ICS
01.040.01
CCS
C352
发布
2024-04-10
实施
2024-04-10

5.术语和定义 5.1 青少儿茶道 以5周岁及以上至18周岁以下的青少年为修习主体的茶道。 5.2 青少儿茶道素养 通过规范、系统学习,掌握中国茶的历史、文化、知识和礼仪,正确展示泡茶、点茶、煮茶等技艺,具备传承传播中国茶道的意愿和能力。 5.3 青少儿茶道素养等级认定 以5周岁及以上至18周岁以下的青少儿为评定对象,认定内容为中国茶的历史、文化、知识、礼仪、技艺等,由取得资格的等级评价机构,通过组织测评基础知识、礼仪规范、实践操作等水平开展的等级认定活动。 6.等级设置 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一级、二级/初级;三级、四级/中级;五级/高级。 各等级依次递进,高级别要求涵盖低级别的要求,具体内容见附录A。 7. 培训要求 7.1 培训时间 每一级考级前的培训不少于24课时,1课时为40分钟。 7.2 培训教师 培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有良好的示范、教学指导及鉴赏能力,有3年以上茶教育工作经历,需取得高级茶艺师职业资格证书,需通过青少儿茶道师资培训。 7.3 培训场地设备 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培训在具有符合教学要求的培训场所进行,主要设备齐全,布局合理,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 8.申报条件 凡爱好茶道并具有一定基础、满足相应等级年龄条件和培训时长的青少儿均可报考。各级别要求如下: 8.1 一级/初级: 8.1.1 年龄满足5周岁及以上至18周岁以下。 8.1.2 累计学习本项技能满24课时及以上,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8.2 二级/初级: 8.2.1 年龄满足6周岁及以上至18周岁以下。 8.2.2 获得本项一级认定证书半年及以上。 8.2.3 累计学习本项技能满48课时及以上,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8.3 三级/中级: 8.3.1 年龄满足7周岁及以上至18周岁以下。 8.3.2 获得本项二级认定证书半年及以上。 8.3.3 累计学习本项技能满72课时及以上,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8.4 四级/中级: 8.4.1 年龄满足8周岁及以上至18周岁以下。 8.4.2 获得本项三级认定证书一年及以上。 8.4.3 累计学习本项技能满96课时及以上,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8.5 五级/高级: 8.5.1 年龄满足9周岁及以上至18周岁以下。 8.5.2 获得本项四级认定证书一年及以上。 8.5.3 累计学习本项技能满120课时及以上,取得相关培训证明。 等级测评要求逐级报考。如本人持有认可的相关证书,可直接申报高于当前证书等级的测评。 9.认定方式与要求 9.1 认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实操能力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 理论知识考试以问答、笔试等方式为主,主要考核学习本技能应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关知识要求。 实操能力考核主要为现场实操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学习本项技能应具备的能力水平。 9.2 监考人员、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中的监考人员与考生配比不低于1:15,且每个考场不少于2名监考人员;实操能力考核中的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考评人员为3人(含)以上单数。 9.3 测评时间 一、二级/初级测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5分钟,实操能力考核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三、四级/中级测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实操能力考核时间一般不超过20分钟。五级/髙级测评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一般不超过15分钟,实操能力考核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9.4 测评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内进行:实操能力考核在通风条件良好的品茗室或教室进行,室内应有茶、茶器、茶相关物品以及测评相关物品等。 9.5 等级证书 成绩合格可授予相应青少儿茶道素养等级证书。 10.组织机构与评价机构 由华夏文化促进会授权符合条件的机构组织实施,由取得认定资格的青少儿茶道素养等级认定测评机构,具体实施青少儿茶道素养等级测评。获得认定测评机构需每年进行年审。 11.修订与更新 本规范应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进行定期修订和更新。 12.附则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录A 青少儿茶道素养等级设置及认定说明

Standards for accreditation of tea ceremony literacy levels for young people

ICS
01.040.01
CCS
R884
发布
2024-03-18
实施
2024-03-22

Comprehensive Evaluation Guide for Meiliwei Town Construction

ICS
01.040.01
CCS
A00
发布
2024-02-26
实施
2024-05-26

智能网联汽车服务平台与车载终端交互的系统架构、通信方式、接口命令规则及相关安全技术要求。车联网服务平台数据功能和业务功能要求和访问安全要求,车载终端数据采集功能数据处理与存储功能要求,并对平台和终端的具体性能作了详细要求,还在附件中对V5接口的安全过程做了规范性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Security of Interaction between Internet of Vehicles Service Platform and Vehicle Terminal

ICS
01.040.01
CCS
I6440
发布
2024-01-31
实施
2024-03-01

本文件规定了商用车高级辅助驾驶系统(ADAS)与远程平台的安全要求,包含数据采集、传输与存储安全要求,身份确认、控制命令及远程交互信息的安全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n Commercial-Vehicle ADAS And Remote Platform Security

ICS
01.040.01
CCS
I6440
发布
2024-01-31
实施
2024-03-01

本标准规定了社区治理智能化服务能力评价的总体要求、等级评定、评价流程。 本标准适用于社区治理智能化服务能力评价和社区智能化建设及运维、运营服务能力评价。

Evaluation standard of community governance intelligent service capability

ICS
01.040.01
CCS
I6560
发布
2024-01-25
实施
2024-02-05

本文件适用于行政机关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可参照执行。

Quality requirements for indigo boletus

ICS
01.040.01
CCS
A 00
发布
2024-01-17
实施
2024-04-17

本文件适用于省级地方标准编制全过程的工作。市级地方标准可参照使用。

Pollutant Emission Standards for Livestock and Poultry Breeding Industry

ICS
01.040.01
CCS
A 00
发布
2024-01-17
实施
2024-04-17

本文件规定了火山岩磁化率各向异性测量技术要求,包括野外采样要求、测量磁化率各向异性的仪器、磁化率各向异性的统计方法等。

Technicafication for Magnetic Susceptibility Anisotropy Measurement in Volcanic Rock

ICS
01.040.01
CCS
M747
发布
2024-01-02
实施
2024-01-02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便携式气溶胶灭火棒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便携式气溶胶灭火棒。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识     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GB 4066.1-2004  干粉灭火剂  第1部分:BC干粉灭火剂     XF 499.1-2010  气溶胶灭火系统  第1部分:气溶胶灭火装置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便携式气溶胶灭火棒portable aerosol fire extinguisher rod(以下简称灭火棒)     一种以烟火药剂通过燃烧反应产生灭火介质,用于扑救小型火灾的简易式灭火器材。 3.2  热气溶胶灭火剂(以下简称灭火剂)condensed aerosol fire extinguishing agent(abbreviate fire extinguishing agent)     一般是由氧化剂、还原剂及添加剂组成的、一般加工成具有一定形状尺寸的烟火药剂,引燃燃烧能产生高效气溶胶灭火介质。 3.3  点火装置autuation device     引燃热气溶胶灭火剂燃烧的部件。 3.4  喷射滞后时间discharge delay time     自点火开始到灭火棒喷口喷出灭火介质之间的时间。 3.5  喷射时间discharge time     灭火介质从喷口开始喷出到停止喷出之间的时间。 3.6  喷射距离discharge distance     灭火棒稳定喷射灭火介质时,从喷口到喷射最远点的直线距离。 4  型号编制方法 4.1  型号分类     按照热气溶胶灭火剂类别可分为锶盐型、钾盐和其他型。 4.2  型号命名     型号命名方法见图1: 图1  型号命名示意图     示例1:MK60表示气溶胶灭火剂为钾盐型的、气溶胶发生剂重量为60g的灭火棒。     示例2:MS100表示气溶胶灭火剂为锶盐型的、气溶胶发生剂重量为100g的灭火棒。 5  要求 5.1  外观 5.1.1  产品外表面涂层应色泽均匀,无明显流痕、龟裂、气泡、划痕和碰伤的缺陷。 5.1.2  产品表面应无气泡、明显划痕、毛刺和碰伤等缺陷。 5.1.3  标志应端正、不缺边少字,无明显褶皱和气泡等缺陷。 5.2  结构 5.2.1  灭火棒应设置启动按钮,其开启力不应大于100N。 5.2.2  灭火棒的启动按钮应设有防止意外操作的保险装置,其解脱力不应大于100N。 5.3  喷射性能 5.3.1  喷射性能主要包括喷射滞后时间、喷射时间和喷射距离,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喷射性能要求 喷射性能 技术要求 喷射滞后时间 ≤2s 喷射时间 15s~40s 喷射距离 ≥1.5m 5.3.2  手持部分壳体温度:灭火棒在喷射过程中及喷射完成后1min内,手持部分壳体的表面温度应不大于45℃。 5.4  灭火性能     灭火棒应具备B类火、坐垫火、电缆电线火中的一种或多种火的灭火能力,但至少应具有灭B类火的能力,并根据灭火试验进行分级。 5.5  环境适应性 5.5.1  高温     产品按照6.5.1方法进行喷射性能测试,结果应符合表1的要求。 5.5.2  低温     产品按照6.5.2方法进行喷射性能测试,结果应符合表1的要求。 5.5.3  振动     产品在X、Y、Z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每个方向依次振动2h后,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产品启动现象,产品的各部件应无松动和结构损坏现象,并能正常启动。 5.5.4  跌落     将产品以水平和垂直状态(底部朝下),从2m的高度,自由跌落在坚硬的水泥地面上各一次,试验后不应出现产品启动现象,产品的各部件应无明显结构损坏,并能正常启动。 5.6  点火装置 5.6.1  点火装置表面应无气泡、针孔、裂纹、破裂等情况; 5.6.2  经检验的点火装置均正常启动。 5.7  灭火剂     灭火剂的含水率、吸湿率、撞击感度和摩擦感度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  药剂性能指标要求 项目 技术指标 含水率(%) ≤2.0 吸湿率(%) ≤5.0 撞击感度(%) 0 摩擦感度(%) 0 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目视检测。 6.2  结构 6.2.1  启动按钮     将误差不大于被测力±5%的测力仪与灭火棒的启动按钮中心垂直接触,开启灭火棒的启动按钮,测得开启力。 6.2.2  保险装置     将误差不大于被测力±5%的测力仪与灭火棒的保险装置相连接,拉脱保险,测得解脱力。 6.3  喷射性能 6.3.1  喷射滞后时间试验     启动点火装置时开始用秒表(分度值为0.2s)计时,灭火介质从喷口开始喷出时结束计时。 6.3.2  喷射时间试验     灭火介质从喷口开始喷出时用秒表(分度值为0.2s)计时,灭火介质从喷口停止喷出时结束计时。 6.3.3  喷射距离试验     保持灭火棒的喷嘴呈水平状态,喷嘴距离地面为1m,在喷射方面的侧面,放置带有长度计量标记的标记物来指示水平距离,读出喷射最远点与灭火棒喷嘴之间的水平距离,即为喷射距离。 6.3.4  手持部分壳体温度     灭火介质从喷口开始用红外测温仪(精度±2℃)持续测试手持部分壳体温度,直至喷射结束后1min,读出最大值。 6.4  灭火性能试验 6.4.1  B类火灭火试验 6.4.1.1  试验模型     灭火试验模型由圆盘内放入正庚烷构成。圆盘采用钢制材料,模型参数见表3。 表3  B类火灭火试验模型 灭火级别 燃料体积 L 试验圆盘直径 mm 内部深度 mm 火试近似面积 m2 5B 5 450±10 150±5 0.16 8B 8 570±10 150±5 0.25 13B 13 720±10 150±5 0.41 21B 21 920±10 150±5 0.66 34B 34 1170±10 150±5 1.07 6.4.1.2  试验条件     B类火灭火试验条件如下:     a)B类火灭火试验可在室外进行,但风速不应大于3.0m/s。当下雨、下雪或下冰雹时不应进行试验。     b)试验时,圆盘底部应与地面齐平。     c)灭火试验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可穿戴透明面罩、隔热服和手套。 6.4.1.3  试验步骤     B类火灭火试验步骤如下:     a)按灭火级别选用圆盘,并将圆盘放置在平整的地面上,在圆盘底部加入一定量的水。     b)根据表3要求向圆盘内加入正庚烷,并点燃正庚烷,燃烧30s后,开始灭火,在灭火过程中,操作者可绕圆盘移动。     c)使用新燃料重复以上步骤进行三次B类火灭火试验。 6.4.1.4  试验评定     火焰熄灭后,1min内不出现复燃,且圆盘内还有剩余正庚烷,则为一次灭火成功。灭火试验应进行三次,其中有二次灭火成功,则判该灭火棒达到了此类灭火功能。若连续二次灭火成功,第三次可以免试。 6.4.2  坐垫火灭火试验 6.4.2.1  试验条件     坐垫火灭火试验条件如下:     a)坐垫火灭火试验可在室外进行,但风速不应大于3.0m/s。当下雨、下雪或下冰雹时不应进行试验。     b)灭火试验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可穿戴透明面罩、隔热服和手套。 6.4.2.2  试验步骤     坐垫火灭火试验步骤如下:     在边长50cm*50cm、厚10cm的聚氨酯软质泡沫的中间部位,用含有0.3g±0.1g酒精(纯度95%以上)的脱脂棉球点火,预燃120s后进行灭火。 6.4.2.3  试验评定     火焰熄灭后1min内不出现复燃,则为一次灭火成功。灭火试验应进行三次,其中有二次灭火成功,则判该灭火棒达到了此类灭火功能。若连续二次灭火成功,第三次可以免试。 6.4.3  电缆火灭火试验 6.4.3.1  试验模型     电缆火模型由引燃杯和整齐堆放在金属支架上的电缆构成。金属支架高度为150mm±10mm,引燃杯外径为80mm±10mm,高75mm±10mm,壁厚不超过3mm。 6.4.3.2  试验条件     B电缆火灭火试验条件如下:     a)灭火试验可在室外进行,但风速不应大于3.0m/s。当下雨、下雪或下冰雹时不应进行试验。     b)灭火试验应由专人操作,操作者可穿戴透明面罩、隔热服和手套。 6.4.3.3  试验步骤     电缆火灭火试验步骤如下:     a)将加入不少于40mL正庚烷(清水作垫层)的引燃杯放置于金属支架下方,再将200g±50gRVV型电缆和200g±50gYC型电缆均匀固定在框架式金属支架上;     b)点燃燃料杯内正庚烷,预燃120s后开始灭火。 6.4.3.4  试验评定     火焰熄灭后1min内不出现复燃,则为一次灭火成功。灭火试验应进行三次,其中有二次灭火成功,则判该灭火棒达到了此类灭火功能。若连续二次灭火成功,第三次可以免试。 6.5  环境适应性 6.5.1  高温试验     将产品放置于70℃±2℃高低温试验箱(控温精度≤2℃)中下保持24h,取出放置1h后进行喷射性能试验。 6.5.2  低温试验     将产品放置于-40℃±2℃高低温试验箱(控温精度≤2℃)中下保持24h,取出放置1h后进行喷射性能试验。 6.5.3  振动试验     将产品固定在振动试验台(振幅精度≤0.1mm)上,振幅1.0mm,频率40Hz,在X、Y、Z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每个方向依次振动2h,然后进行产品启动。 6.5.4  跌落试验     将产品以水平和垂直状态(底部朝下),从2m的高度自由跌落在水泥地面上各一次,然后检查产品的各部件有无松动和结构损坏并进行产品启动。 6.6  点火装置 6.6.1  采用目测方法检查点火装置的外观; 6.6.2  进行20具点火装置启动。 6.7  灭火剂试验 6.7.1  含水率和吸湿率     灭火剂的含水率和吸湿率分别按照GB 4066.1-2004中5.3和5.4的规定进行试验。 6.7.2  撞击感度和摩擦感度     灭火剂的撞击感度和摩擦感度分别按照XF 499.1-2010中7.23和7.25的规定进行试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定型或老产品转厂鉴定;     b)正式投产后,如产品结构、原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二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合同有规定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时。 7.2  型式检验 7.2.1  型式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4。 表4  检验项目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1 外观 ● ● 5.1 6.1 2 结构 ● ○ 5.2 6.2 3 喷射性能 喷射滞后时间 ● ● 5.3.1 6.3.1   喷射时间 ● ● 5.3.1 6.3.2   喷射距离 ● ● 5.3.1 6.3.3 4  手持部分壳体的表面温度 ● ○ 5.3.2 6.3.4 表4  检验项目表(续) 序号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要求章条号 试验方法章条号 5 灭火性能 B类火灭火性能 ● ○ 5.4 6.4.1 6  坐垫火灭火性能 ● ○ 5.4 6.4.2 7  电缆火灭火性能 ● ○ 5.4 6.4.3 8 环境 适应性能 高温 ● ○ 5.5.1 6.5.1   低温 ● ○ 5.5.2 6.5.2   振动 ● ○ 5.5.3 6.5.3   跌落 ● ○ 5.5.4 6.5.4 9 点火装置 ● ○ 5.6 6.6 10 灭火剂 ● ○ 5.7 6.7 注:灭火性能测试样品为3发,其他性能测试样品为2发,点火装置和灭火剂在生产过程中检验。 7.2.2  抽样方案     产品鉴定批中随机抽取19个样本。 7.2.3  判定     型式检验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可对不合格项取双倍样进行检验,复检试验结果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复检试验结果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3  出厂检验 7.3.1  出厂检验项目     出厂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4。 7.3.2  抽样方案     随机抽取2个样本进行喷射性能试验。外观按GB/T 2828.1-2012中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Ⅰ,AQL值为4.0进行抽样检验,其缺陷分类见表5,抽样方案见表6。 表5  缺陷分类 缺陷分类 缺陷编号 缺陷内容 AQL值 严重缺陷 101 喷射滞后时间不满足要求 /  102 喷射时间不满足要求   103 喷射距离不满足要求  轻缺陷 201 产品外表面涂层存在明显流痕、龟裂、气泡、划痕和碰伤 4.0  202 产品表面存在气泡、明显划痕、毛刺和碰伤   203 标志不端正、存在缺边少字,明显褶皱和气泡  表6  抽样方案 批量 样本量 判定   Ac:接收数 Re:拒收数 2~25 2 0 1 26~91 5 0 1 91~150 8 1 2 151~280 13 1 2 表6  抽样方案(续) 批量 样本量 判定   Ac:接收数 Re:拒收数 281~500 20 2 3 501~1200 32 3 4 1201~3200 50 5 6 3201~10000 80 7 8 7.3.3  判定     出厂检验的结果全部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若有不合格项,可对不合格项取双倍样进行检验,复检试验结果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复检试验结果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标志     产品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标志内容如下: a)灭火棒的名称、型号; b)灭火棒的灭火级别和灭火种类(用图2所示代码表示); c)灭火棒使用温度范围; d)灭火棒使用方法; e)灭火棒生产年份及使用寿命; f)灭火棒制造厂名或商标; g)灭火棒生产执行标准。                       B类火                       C类火                     E类火    图2  灭火种类代码符号 8.2  包装     产品包装应保证在正常运输中不损坏,并应符合用户的需求和运输部门的规定。 8.3  运输     运输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掷,防止碰撞,避免雨淋、暴晒及污染。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清洁的库房内,严禁重压。

Portable Aerosol fire extinguisher rod

ICS
01.040.01
CCS
C419
发布
2024-01-02
实施
2024-01-03

Self-inspection of stage equipment

ICS
01.040.01
CCS
发布
2023-12-29
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的术语和定义、统计报告内容及方式、统计报告流程、统计报告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信息统计报告工作。

Standards for statistical reporting of office space information for party and government agencies

ICS
01.040.01
CCS
A 00
发布
2023-12-29
实施
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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