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标准查询与下载



共找到 1197 条与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相关的标准,共 80

转型金融是为推动经济社会整体向可持续发展转型提供的金融服务,其目的是为高碳的经 济活动向低碳转型提供融资,支持高碳产业向低碳、零碳排放转变,缓解气候变化的矛盾。转 型金融作为传统绿色金融的延伸,有助于我国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以金融力量服务 经济高质量发展。 《化工产业转型融资主体认定评价规范》不仅可以引导化工行业企业朝着绿色、可持续发 展方向发展,对环境友好型企业予以更多支持,推动化工行业实现“双碳 ”目标,促进化工行 业的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也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加科学 、客观地进行风险评估和资信评价, 确保资金支持更加有效地用于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本标准基于国内外转型金融框架的原则制定,结合国家产业政策与规划布局, 以及化工行 业发展特点,对照国家、地方、行业低碳转型发展相关政策规划和标准指南,设定涵盖化工产 业转型融资主体界定标准, 明确低碳转型支持路径及指标要求,力争有序、科学、高效引导金 融机构支持化工企业开展低碳转型活动,加快化工行业向绿色化发展,推动化工行业完成碳达 峰 、碳中和重点任务。

Specificationsfor conformity and assessment on transition financing cntity of chemical industry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3-25
实施
2024-04-25

1. 金融服务绿色消费模式 为保障金融精准服务绿色消费,有效防范金融风险,本指南对金融服务绿色消费的主要对象、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以及绿色消费范围界定约定如下。 1.1 适用对象 1.1.1 主要服务对象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部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2.信用和财务状况良好,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的个人。 3.未列入反洗钱反欺诈监控名单的个人。 1.1.2 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和产品 服务绿色消费生态体系建构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消费金融、理财公司、财务公司、信托等持牌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是指上述机构依法合规围绕绿色消费提供的包含但不限于绿色消费贷款、绿色消费保险、绿色消费理财、绿色资产支持票据等各类金融产品。 1.2 绿色消费认定原则 1.2.1 消费行为真实有效可溯源、可查询。 1.2.2 认证对象符合本标准规定的认证范围。 1.2.3 认证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 1.2.4 跟踪认证后相关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的实现。 2 金融服务绿色消费操作流程 2.1 绿色消费认定流程 绿色消费界定将分为“产品”与“场景”,并提供可结构化组合判定的应用流程。其中, (1)绿色消费产品是指:(a)消费标的为实物产品;(b)产品具有环保、绿色、能效等官方认证可查验、可追溯的标签; (2)绿色消费(服务)场景是指:(a)为消费实物产品而发生的服务,或消费对象直接为消费性服务;(b)(服务)场景中出于环保、绿色、可持续等产生较低(更低)温室气体排放的行为选择。 从“产品”和“(服务)场景”两个维度将绿色消费行为结构化组合为“红/黄/绿”三类: 1.红色:两类。非绿产品消费,且消费过程中无绿色服务行为;直接的(服务)场景消费,但无绿色服务行为内容。 2.黄色:两类。非绿产品消费,但在消费产品过程有主动绿色服务行为的;直接的(服务)场景消费,消费场景中有主动(但未被标准化认定)绿色服务行为。 3.绿色:两类。绿色标签产品消费,且在消费过程中有绿色服务行为的;直接的(服务)场景消费,消费场景中有符合《金融服务绿色消费识别分类表》(以下简称《分类表》,见附表)认定的绿色消费行为。 2.2 金融服务绿色消费操作流程 2.2.1 金融机构 1.确认金融服务绿色消费的目标用户和数据需求。确认绿色消费目标用户和绿色消费认定数据需求,并与消费平台和/或商户建立数据沟通。 2.启动绿色消费基础认定。金融机构可依据从“产品-(服务)场景”的判定形式,参照《分类表》对消费者行为数据进行“红黄绿”分类判定。 3.开展绿色消费数据应用。依据金融机构自有数据或合规条件下由消费平台和/或商户提供的第三方数据,对消费者消费行为进行审查与评价,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低碳标签验证、标签等级评价、(服务)场景行为的低碳成效分级等;并在相关消费经审查符合《分类表》后,进一步生成标准化绿色消费积分或适用等级。 4.开发绿色消费金融产品与服务。依据绿色消费实践成效,金融机构可联合消费平台和/或商户试建立并记录用户绿色消费积分、绿色信用情况等,并创新绿色消费券、绿色消费信用贷等金融产品;同时,通过“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大数据综合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长江绿融通”)将绿色消费金融相关数据按月报送人行重庆市分行。 2.2.2 消费平台和/或商户 1.梳理用户消费行为数据。合作试点消费平台和/或商户在基于用户数据隔离与保密前提下,可梳理既有用户消费行为数据和其他衍生数据的可得性。 2.建立绿色消费数据指标体系。消费平台和/或商户在既有用户消费行为数据基础上,可依据金融机构绿色消费认定数据需求建立绿色消费数据指标体系。 3.数据应用与绿色消费金融模块开发。可与金融机构联合开发绿色消费行为数据共享平台和金融服务绿色消费的数字化设施,消费平台和/或商户可交叉比对用户绿色消费行为数据与机构绿色消费金融开发服务。 3 激励约束 3.1 加大绿色消费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以重庆市主力消费产品和场景为中心,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给予支持,以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适度优惠政策支持消费者开展绿色消费。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发绿色消费积分/信用管理系统、研究绿色消费生态足迹、创新绿色消费金融产品等支持举措。 3.2 鼓励金融机构开展差异化绿色消费金融服务 金融机构在服务于目标消费者时,可结合自身实际,依据个人绿色消费判别等级、账户积分和信用评价提供利息补贴、授信额度、服务效率、绿色理财认购等差异化金融服务。 3.3 加快绿色消费生态体系建设 联动消费平台、线上线下商户、全产业链供应商实现绿色消费生态体系建设,完善绿色消费金融数据框架;推进绿色消费金融标准建设、绿色消费金融信息平台建设等综合行动。 3.4 推动绿色消费数字化监管评价 以“长江绿融通”绿色金融服务系统为基础,探索建设绿色消费可视化数据标签,开展绿色消费金融数据监测,实现消费者、标签认证机构、消费平台、金融机构、监管部门等多主体视角下对产品/(服务)场景生态足迹采集、审验、追踪等信息透明度、评价、应用和监督管理的需求。 3.5 将绿色消费金融纳入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 在倾斜激励金融机构发挥绿色消费引导力量的同时,探索将绿色消费金融纳入金融机构绿色金融评价。 3.6 避免“漂绿”“洗绿”等风险行为 对不符合绿色消费认定(包含但不限于虚假绿色消费行为、伪造标签等),但享有相关激励/优惠政策的消费者或消费平台,其后续相关行为将连续3年不再纳入本指南对绿色消费的认证。

Financial service guideline for Chongqing green consumption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3-19
实施
2024-03-19

本文件给出了科创企业的认定与评价原则,认定指标、评价指标和评价过程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为政府部门制定科创企业支持政策提供参考依据,为商业银行、融资担保机构等制定科创金融业务政策制度、提供金融服务提供参考。

Guidelines for identification and evaluation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ive enterprises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3-15
实施
2024-03-15

BS ISO 18774 Financial Services - Financial Instrument Short Name (FISN)

ICS
03.060
CCS
发布
2024-03-08
实施
2024-03-08

本文件提供了纺织行业转型金融支持经济活动目录与目录应用管理方式。 本文件适用于政府相关部门、金融机构识别纺织行业转型金融支持范围,分别提供政策工具与金融服务。

Taxonomy of Economic Activities for Transition Finance in Textile Industry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2-22
实施
2024-02-22

本文件规定了平凉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背景下银行网点点位环境建设、服务建设、亲民建设、应急建设等内容。

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Bank Business Outlets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2-18
实施
2024-02-18

BS ISO 17442-3 Financial services - Legal entity identifier (LEI) - Part 3: Verifiable LEIs (vLEIs)

ICS
03.060
CCS
发布
2024-02-13
实施
2024-02-13

本文件提供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在开展转型贷款相关业务过程中有序开展各项活动遵循的基本原则与应用规范。 本文件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发展服务于企业低碳转型的转型贷款业务流程。

Standard of Transition Loans Implement in Banking Industry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2-04
实施
2024-02-04

本文件适用于地方政府部门、金融监管地方派驻机构、金融机构和企业等各个主体,用于汇集多方的绿色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Basic Requirements for Green Finance Information Service Platform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2-04
实施
2024-02-04

本文件规定了铜产业转型项目分类的总则,以及分类。

Taxonomy of Activities supported by Transition Financial for Copper Industry

ICS
03.060
CCS
J661
发布
2024-02-01
实施
2024-02-01

本标准规定了金融机构报送标准化监管数据的报送要求及报表采集规范等内容。

Standard Specification for Financial Regulatory Data Submission in Jiangxi Province

ICS
03.060
CCS
J661
发布
2024-02-01
实施
2024-02-01

Socialized services for agricultural production and financial insurance service specifications

ICS
03.060
CCS
A 11
发布
2024-01-25
实施
2024-02-25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服务过程 5  职业道德 6  职业能力

Financial Philanthropy Advisor

ICS
03.060
CCS
J694
发布
2024-01-19
实施
2024-02-01

本标准界定了助贷机构与助贷业务的相关术语。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助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助贷业务,也可适用于其他接受本标准的相关机构与人员。

Basic terminology of loan assistance institutions and loan assistance business

ICS
03.060
CCS
J699
发布
2024-01-18
实施
2024-01-18

本标准规定了助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禁止行为。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助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助贷业务,也可适用于其他接受本标准的相关机构与人员。

Loan assistance institutions and personnel are prohibited from practicing

ICS
03.060
CCS
J699
发布
2024-01-18
实施
2024-01-18

本标准规定了助贷机构客户信息的定义,以及在助贷机构运营的过程中产生的财务、经营与管理等方面信息采集,处理和保护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助贷机构在日常经营过程中的客户信息采集与保护。

Standards for collecting and using customer information of loan assistance institutions

ICS
03.060
CCS
J699
发布
2024-01-18
实施
2024-01-18

本标准界定了助贷机构业务流程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指导助贷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开展助贷业务,也可适用于其他接受本标准的相关机构与人员。

Business process specifications for loan assistance institutions

ICS
03.060
CCS
J699
发布
2024-01-18
实施
2024-01-18

本文件适用于科技信贷风险补偿金的运行与服务管理。

Specification of risk compensation for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redit

ICS
03.060
CCS
J662
发布
2024-01-02
实施
2024-01-02

硬科技领域的GP应同时具备科技投资所应具备的多项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垂直领域科学技术认知,经济学、金融、财务及企业治理等诸多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以达到对管理基金出资人资本的保值乃至增值的目的。LP在选择硬科技投资领域的GP时,应充分考虑GP以上全方位的能力,尤其是垂直领域的科学技术知识,再基于GP过去投资行为反映的GP基本信息、团队信息、专业能力表现等综合评估其管理能力。 本文件基于专家行业经验,并采用自上而下、要素分解的办法,划分LP评估GP应考虑的三级指标,共82项要素(表1)。从“3+1”4个维度的一级指标对GP进行评估:前者("3")指从GP的客观要素,即团队条件、能力水平等出发,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和分析;后者("1")则是基于权责分配、交易角度进行考量,通过比较以匹配最能发挥LP资金价值的GP人选。

Guidelines for Evaluating Early-Stage Venture Capital Institution in Core Technology

ICS
03.060
CCS
J673
发布
2023-12-30
实施
2024-01-01

本文件规定了银行业务系统RPA系统的系统概述、流程设计、技术要求。

Implementing specification for RPA application of banking system

ICS
03.060
CCS
J694
发布
2023-12-29
实施
2023-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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